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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9-04381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19-09-19
  • 发布日期 2019-09-19
  • 文件标题 黔江区蓬东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黔江区蓬东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我乡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村(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村(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黔江区蓬东乡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9个,包括4个行政机构——人大、政府机关、计生办、共产党机关,5个事业机构——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水利林业站、社会保障所、文化服务中心。

(三)机构改革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单位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203.03万元,支出总计2,203.0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85万元、增长36.90%,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以及区财政局追加专项资金。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96.3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88.76万元,增长41.8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以及区财政追加专项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6.35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06.6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8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51万元,增长17.31%,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以及区财政局追加专项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146.16万元,占60.72%;项目支出741.53万元,占39.2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1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3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年底追加的部分资金暂未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9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8.76万元,增长41.8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以及支付区财政局追加专项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3.77万元,增长67.4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2018年度追加安排专项项目资金较多以及增人调资追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6.6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51万元,增长17.3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以及支付区财政局追加专项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8.43万元,增长34.9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追加安排专项项目资金较多以及增人调资追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3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末财政追加安排专项项目资金较多,项目支出进度较上年减缓。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1.74万元,占36.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50万元,增长22.1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67万元,占3.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1万元,增长39.03%,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专项项目资金,专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3.90万元,占9.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0万元,增长4.4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55万元,占5.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5万元,增长4.30%,主要原因是人员津补贴调标,经费相应增加,支出增大。

(5)城乡社区支出124.44万元,占6.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30万元,增长462.06%,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专项项目资金,专项支出增大。

(6)农林水支出287.46万元,占15.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6万元,增长17.04%,主要原因是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调资、财政追加专项项目资金,支出增大。

(7)交通运输支出407.75万元,占21.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7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50.32万元,占2.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0万元,下降11.13%,主要原因是用于人员减少及基数调整。

(9)其他支出4.85万元,占0.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5万元,下降62.69%,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6.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7.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54万元,增长7.5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68.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25万元,增长69.9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机关日常运转活动支出较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20万元。本年收入9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3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和蓬勃社区健身点建设。本年支出94.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16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蓬勃社区健身点建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8万元,下降21.3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39万元,下降15.62%,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3.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2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0.4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2万元,下降10.30%,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4. 公务接待费22.85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5万元,下降23.8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8万元,下降17.0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57批次3,45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乡人均接待费 66.1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3万元,增长20.86%,主要原因是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三公经费等商品服务支出和机关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增加。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乡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7.5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满足了群众需求。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蓬东乡2017年尖山村秦家垭口至龚家墓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该项目起于蓬东乡尖山村三组秦家垭口,止于尖山村五组龚家墓,全长2.049公里,路基宽度4.5米,结合地形设置错车道数,错车道宽度不小于6.5米,有效长度不小于10米,设置涵洞5处,管径不小于40厘米,路面按20厘米厚C30标准混凝土进行硬化。该项目合计到位资金83.5787万元,2018年2月到位64万元,2018年4月到位19.5787万元,合计支付资金83.241435万元,2018年3月支付工程款64万元,2018年4月支付工程款19.241435万元。项目实施的为我乡尖山村、勃兴村蚕桑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解决了尖山村三、五组、勃兴村三组群众的出行问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项目实施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求,保证利民、便民工作的开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带动当地农业旅游发展,得到上级政府和群众肯定。该项目存在问题:1、管理制度不够健全。2、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不够具体。3、项目监管不够严格、全面。改进措施:1、健全各项项目管理制度。2、排列项目的绩效目标,将目标细化到位。3、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蓬东乡2017年尖山村川古台至羊鹿塘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蓬东乡2017年尖山村川古台至羊鹿塘路面硬化工程起于蓬东乡尖山村一组川古台,止于尖山村一组羊鹿塘,全长2公里,路基宽度4.5米,结合地形设置错车道数,错车道宽度不小于6.5米,有效长度不小于10米,设置涵洞5处,管径不小于40厘米,路面按20厘米厚C30标准混凝土进行硬化。该项目合计到位资金84.524万元,2018年2月到位63万元,2018年8月到位21.524万元。合计支付资金84.299万元,2018年2月支付工程款63万元,2018年9月支付工程款20.999万元,2018年10月支付项目结算评审费用0.3万元。该项目实施为我乡尖山村蚕桑、蜂蜜、烤烟等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解决了尖山村一组群众的出行问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项目实施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求,保证利民、便民工作的开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带动当地农业旅游发展,得到上级政府和群众肯定。该项目存在问题:1、管理制度不够健全。2、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不够具体。3、项目监管不够严格、全面。改进措施:1、健全各项项目管理制度。2、排列项目的绩效目标,将目标细化到位。3、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黔江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17年尖山村秦家垭口至龚家墓路面硬化工程

市级主管部门

重庆市交通局

地方主管部门

黔江区交通局

项目实施单位

蓬东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92.205万元

83.241435万元

90.28%

其中:上级补助

92.205万元

83.241435万元

90.28%

当年预算

上年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完工投用,2018年4月办结财务决算

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完工投用,2018年4月办结财务决算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里程

2.049公里

2.049公里

质量指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时效指标

前期准备

1月

1月

建设

2月

2月

财务决算

1月

1月

成本指标

万元/公里

45

4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节约物资运输成本

社会效益指标

方便快速出行

800人

800人

保障出行安全

800人

800人

生态效益指标

减少物资运输汽车尾气排放量

减少居民进出汽车尾气排放量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使用寿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居民投诉次数

0

0

负面网络舆情次数

0

0

说明

请在此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定量指标,填写本单位实际完成数。

2.定性指标指根据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黔江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17年尖山村川古台至羊鹿塘路面硬化工程

市级主管部门

重庆市交通局

地方主管部门

黔江区交通局

项目实施单位

蓬东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90万元

84.299万元

93.67%

其中:上级补助

90万元

84.299万元

93.67%

当年预算

上年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完工投用,2018年4月办结财务决算

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完工投用,2018年10月办结财务决算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里程

2公里

2公里

质量指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时效指标

前期准备

1月

1月

建设

2月

2月

财务决算

1月

1月

成本指标

万元/公里

45

4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节约物资运输成本

社会效益指标

方便快速出行

300人

300人

保障出行安全

300人

300人

生态效益指标

减少物资运输汽车尾气排放量

减少居民进出汽车尾气排放量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使用寿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居民投诉次数

0

0

负面网络舆情次数

0

0

说明

请在此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定量指标,填写本单位实际完成数。

2.定性指标指根据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单位:黔江区蓬东乡人民政府

地址:黔江区蓬东乡蓬勃居委二组

邮编:409004

联系人:刘莹

联系电话:023-79420205


附件:蓬东乡2018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