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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9-04385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19-09-20
  • 发布日期 2019-09-2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水市乡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水市乡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黔江区水市乡人民政府是黔江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村)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乡内设机构12个,含7个行政科室,分别是党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群团事务办公室、综治安监办公室、食药监办公室;5个事业站所,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水利林业管理站、文化服务中心、社保所、财政所,其中财政所为参公事业单位。

(三)机构改革情况。

2018年我单位暂不涉及机构改革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301.77万元,支出总计3,301.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4.86万元、增长93.44%,主要原因是新增村道路硬化、退耕还林、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922.3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416.62万元,增长94.08%,主要原因是新增村道路硬化、退耕还林、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拨款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2.36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79.41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58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1.18万元,增长64.05%,主要原因是新增村道路硬化、退耕还林、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45.27万元,占48.08%;项目支出1,344.72万元,占51.9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1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3.68万元,增长455.64%,主要原因是村道路硬化、退耕还林等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22.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6.62万元,增长94.08%。主要原因是新增村道路硬化、退耕还林、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9.19万元,增长111.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845.73万元,退耕还林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2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9.41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8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1.18万元,增长64.05%。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等上级专项资金追加补助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6.82万元,增长87.25%。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等上级专项资金追加补助大。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1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3.68万元,增长455.64%,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年末收到指标未实现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27万元,占22.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33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奖及事业超额绩效、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等年中实现追加。

(2)国防支出3.00万元,占0.1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公共安全支出5.00万元,占0.19%,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教育支出1.00万元,占0.0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6.33万元,占2.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4万元,增长11.31%,主要原因是事业超额绩效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在年中实现专项追加。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2.83万元,占8.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10万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是2018年离退休健康修养费用提标。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03万元,占4.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5万元,增长6.08%,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在职人员目标绩效及事业超额绩效、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等年中实现追加。

(8)节能环保支出6.00万元,占0.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万元,增长200.00%,主要原因是用于环境保护专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248.55万元,占9.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55万元,增长590.42%,主要原因是2018年农村垃圾收集保洁试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专项资金增加。

(10)农林水支出513.29万元,占19.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96万元,增长49.50%,主要原因是2017年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11)交通运输支出724.94万元,占27.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4.9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补助。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6.16万元,占1.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6万元,增长9.58%,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13)住房保障支出49.59万元,占1.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变动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5.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7万元,增长0.6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运转经费开支。公用经费17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00万元,增长18.15%,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导致办公费。印刷费等成本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宣传费及部分无来源的职工福利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0.76万元。本年收入21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增加。本年支出196.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0万元,下降17.8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10.1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93万元,下降37.1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与维护减少7.89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0.04万元,具体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没有购置公务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5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万元,增长50.86%,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88万元,下降42.73%,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使用、维修等环节管理,控制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19.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活动中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6万元,下降33.8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04万元,下降33.60%,主要原因是我乡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 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60批次2,87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68.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职工餐、公务接待开支、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84万元,下降16.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件、办公家具等物品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16.61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56.6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工作组从目标申报、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等各方面开展细致分析,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和资金使用的效益,着力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加强了专项建设成效、查找了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了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进一步提高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黔江区水市乡断山撤并村屋基坝至头道河公路硬化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6.61万元,执行数为243.96万元,完成预算的95.07%。屋基坝至头道河公路硬化项目的实施,一是改善了群众出行的条件,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二是有效排除当地群众出行的交通安全隐患;三是可以进一步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有效促进乡村振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公路硬化项目的成本在不断增加,其原因是劳动力、建材等成本都在上升。二是我乡仍有很多村道路没有硬化,泥泞难行,其原因是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总量偏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公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的预算;二是在农村四好公路的建设过程当中做好其质量保障工作。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黔江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断山撤并村屋基坝至头道河道路硬化

市级主管部门

重庆市交委

地方主管部门

黔江区交委

项目实施单位

水市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56.51万元

243.96万元


95.11%

其中:上级补助

256.51万元

243.96万元


95.11%

当年预算





上年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开工建设,完工投用,办结财务决算

开工建设,完工投用,办结财务决算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里程

6.151公里

6.151公里










质量指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时效指标

前期准备


建设


财务决算


成本指标

万元/公里

45

4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节约物资运输成本










社会效益指标

方便快速出行

1890人

1890人


保障出行安全

1890人

1890人






生态效益指标

减少物资运输汽车尾气排放量


减少居民进出汽车尾气排放量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使用寿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居民投诉次数

0

0


负面网络舆情次数

0

0


说明

请在此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定量指标,填写本单位实际完成数。

2.定性指标指根据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466001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水市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