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黔江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是黔江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村)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我街道下设机构12个,包含6个行政机关,即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环保建设管理办公室;包含6个事业单位,即农业服务中心、公共文化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水利林业管理站、流动人口管理站、财政所,其中财政所为参公事业单位。
(三)机构改革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将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294.56万元,支出总计3294.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3.79万元、增长62.23%,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追加的项目资金较多和单位在职人员津补贴调标。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285.9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307.58万元,增长66.0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追加的项目资金较多和单位在职人员津补贴调标,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5.94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6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92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47万元,增长44.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追加的项目资金较多和单位在职人员津补贴调标,财政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78.67万元,占47.15%;项目支出1545.57万元,占52.8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7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0.3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追加资金较多,未能实现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85.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7.58万元,增长66.0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追加的项目资金较多和单位在职人员津补贴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9.58万元,增长75.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757.1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6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2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47万元,增长44.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7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7.88万元,增长55.8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追加安排的项目资金较多和赠人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0.3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末追加的资金较多,未能完全实现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6.32万元,占23.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41万元,增长11.25%,主要原因是津补贴调标和增人增资。
(2)公共安全支出10.00万元,占0.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3)教育支出3.00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9.23万元,占2.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5万元,增长15.36%,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了2017年事业超额绩效、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助资金、乡镇(街道)免费开放资金、事业统发工资性支出。
(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2.61万元,占1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7万元,增长10.4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了2018年离退休健康休养费提标、事业统发工资性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0.76万元,占5.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0.2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公务交通补贴未使用完。
(10)节能环保支出61.64万元,占2.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41万元,下降27.5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支出减少。
(11)城乡社区支出373.91万元,占12.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11万元,增长56.58%,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项目款。
(12)农林水支出413.17万元,占14.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78万元,增长26.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财政追加事业统发工资性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757.14万元,占25.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7.1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757.14万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39万元,占0.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9万元,下降52.5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支出减少。
(15)住房保障支出58.52万元,占2.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1万元,下降6.8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公积金支出减少。
(16)其他支出9.55万元,占0.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青坪社区、三台山社区健身点建设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8.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4.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53万元,下降10.8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开支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19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1万元,增长5.50%,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办公用品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9.25万元。本年收入17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8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农村公路项目款等。本年支出7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6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支付了项目进度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03万元,下降74.0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万元,下降6.5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35万元,主要用于下村扶贫、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49.0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5万元,下降20.15%,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接待费14.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88万元,下降78.1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2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420批次32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58 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三公经费、水电费、电话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6万元,下降17.1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8.3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办公用品、文件柜、打复印机、劳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街道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93.4745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93.949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工作组从目标申报、项目的决策、资金使用、资金监管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等各方面开展细致分析,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和资金使用的效益,着力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总结了项目建设成效,查找了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了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进一步提高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城南街道菱角居委木厂沟至圆垭口路面硬化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3.9497万元,执行数为191.6474万元,完成预算的98.81%。城南街道菱角居委木厂沟至圆垭口路面硬化工程的实施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发现的问题是硬化农村公路的成本越来越高,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总量小、补助标准低。下一步需增加硬化农村公路专项资金预算,提高农村公路新建、硬化和养护的补助标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障。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黔江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城南街道菱角居委木厂沟至圆垭口路面硬化工程 | |||||
市级主管部门 | 重庆市交委 | |||||
地方主管部门 | 黔江区交委 | 项目实施单位 | 城南办事处 | |||
项目资金(万元) | 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93.9497万元 | 191.6474万元 | 98.81% | |||
其中:上级补助 | 193.9497万元 | 191.6474万元 | 98.81% | |||
当年预算 | ||||||
上年结转结余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工建设,完工投用,办结财务决算 | 开工建设,完工投用,办结财务决算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 和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里程 | 4.031公里 | 4.031公里 | ||
质量指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时效指标 | 前期准备 | 5月 | 5月 | |||
建设 | 3月 | 6月 | ||||
财务决算 | 月 | 月 | ||||
成本指标 | 万元/公里 | 45 | 4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节约物资运输成本 | 30000吨 | 30000吨 | ||
社会效益指标 | 方便快速出行 | 320人 | 320人 | |||
保障出行安全 | 320人 | 320人 |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物资运输汽车尾气排放量 | 30000吨 | 30000吨 | |||
减少居民进出汽车尾气排放量 | 320人 | 320人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使用寿命 | 30年 | 30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投诉次数 | 0 | 0 | ||
负面网络舆情次数 | 0 | 0 | ||||
说明 | 请在此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33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