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黔江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是黔江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村)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城东街道下设政府、党委、人大、社会事务办4个行政机构,财政所、流动人口管理站、文化站、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社保所6个事业机构。
(三)单位构成。黔江区人民城东街道办事处属于全额拨款的一级独立预算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基本性质为政府机关,属于综合事务管理机构,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694.30万元,支出总计3,694.3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8.27万元、增长46.83%,主要原因是年底绩效考核调标、日常的工资调标、以及新增的工程项目资金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574.5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200.95万元,增长50.60%,主要原因是年底绩效考核调标、日常的工资调标、以及将工程项目资金纳入了收入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4.57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19.7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425.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1.42万元,增长42.4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纳入经费拨款核算,增加了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627.28万元,占47.51%;项目支出1,797.99万元,占52.4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6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85万元,增长139.82%,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下达时间晚,来不及实施。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7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0.95万元,增长50.6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年底绩效考核调标、日常的工资调标、以及下达的工程项目资金纳入了收入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0.41万元,增长60.7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工程项目资金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森林屏障补助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9.7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25.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1.42万元,增长42.49%。主要原因是年底绩效考核调标、日常的工资调标,以及纳入财政拨款收入核算的工程项目资金的支出引起。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1.38万元,增长46.14%。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安排的工程项目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85万元,增长139.82%,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下达时间在年末,来不及实施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3.62万元,占27.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79万元,增长21.04%,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的调标、决算口径调整将流管站经费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以及其他阶段性重点工作的开展发生的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12.28万元,占0.36%。
(3)教育支出5.70万元,占0.17%。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1.11万元,占2.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0万元,增长6.92%,主要原因是创文工作的开展,广告宣传开支增加,以及大型活动如春晚分会场活动的举办开支。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9.63万元,占8.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4万元,增长9.55%,主要原因是新增3名退休人员,发生的一次性退休补贴、健康修养费、以及人员经费调标及补发、职工社保调整等。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5.62万元,占3.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34万元,下降39.30%,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整、以及按照决算口径要求将流管站经费调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核算。
(7)节能环保支出31.96万元,占0.93%。
(8)城乡社区支出541.11万元,占15.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31万元,增长16.42%,主要原因是社平工资的调整、环卫保洁人员保险及劳务工资的调标、以及将两违经费纳入城乡社区支出核算。
(9)农林水支出747.39万元,占21.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3.67万元,增长89.8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森林屏障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546.75万元,占15.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6.7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道路硬化项目建设资金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82万元,占0.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5万元,下降33.21%,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如个案调解补贴、巡逻车辆维修费用的缩减、人员调动经费调整等引起。
(12)住房保障支出58.30万元,占1.7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7.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3.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77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年底绩效考核调标、日常的工资调标、人员的调动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6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04万元,增长25.99%,主要原因是阶段性重点工作如创文工作、扫黑除恶、退役军人登记等工作的开展,增加的办公开支、宣传开支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7.00万元。本年收入3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4.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6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6万元,下降44.35%,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街道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减少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8万元,下降15.5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46万元,主要用于各部门之间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以及车辆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7.7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62%。
公务接待费24.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51万元,下降49.5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4万元,下降18.6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88批次4,897人,其中: 2018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51.02元,车辆维护费3.2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通信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也可具体说明支出事由及金额)。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万元,增长0.48%,主要原因是下乡补助标准的调整、以及阶段重点工作开展,办公费用的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机关及辖区社区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的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97万元。对1个项目(榨油房滑坡应急抢险工程)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9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是附近村居委进出唯一通道,一旦中断,极大的影响周边居民的出行,滑坡应急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解决了当地人民的出行隐患,提高区域内的综合运输能力,保障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带动了该地区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相关产业的发展。该项目实施是我街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及加快我街道扶贫工作建设的需要。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榨油房滑坡应急抢险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该道路是附近村居委进出唯一通道,道路的通顺,保障了周边230人的生产生活出行,保障居民销售农产品及生活物品购买,方便群众出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附表 | | | | | | |
黔江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城东街道金桥居委村道公路滑坡应急治理工程 | |
市级主管部门 | 市国土局 | |
地方主管部门 | 区国土房管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城东街道办事处 | | |
项目资金(万元) | | 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94万元 | 185.2308万元 | | 95.48% | |
其中:上级补助 | 194万元 | 185.2308万元 | | 95.48% | |
当年预算 | | | | | |
上年结转结余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工建设,完工投用,办结财务决算 | 开工建设,完工投用,办结财务决算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厚度 | 3米 | 3米 | | |
建设高度 | 35米 | 35米 | | |
建设长度 | 50米 | 50米 | | |
质量指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时效指标 | 前期准备 | 2016年4月 | 2016年7月 | | |
建设 | 2016年9月 | 2017年6月 | | |
财务决算 | 2017年6月 | 2017年12月 | | |
成本指标 | 万元/公里 | 45 | 45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节约物资运输成本 | 72000吨 | 72000吨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方便快速出行 | 830人 | 830人 | | |
保障出行安全 | 280人 | 280人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物资运输汽车尾气排放量 | 16000吨 | 16000吨 | | |
减少居民进出汽车尾气排放量 | 360人 | 360人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使用寿命 | 30年 | 30年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投诉次数 | 0 | 0 | | |
负面网络舆情次数 | 0 | 0 | | |
说明 | 无 | |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235228
附件:
城东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