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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9-04395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19-09-20
  • 发布日期 2019-09-2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本单位属于乡镇机关,主要职能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邻鄂镇设有1个共产党机关、1个人大机关。政府机关设置5个综合办事机构,即:政府办、经发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财政所;设置4个事业单位,即:社保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水利林业站。

(三)人员情况。我镇核定编制数54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25人(其中财政所4人)。行政单位在职人员29人(含工勤人员2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3人(其中财政所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190.76万元,支出总计2,190.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2.11万元、增长46.18%,主要原因是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增加403.18万元,新增沙子场人防工程41.19万元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38.2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69.29万元,增长48.89%,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增加403.18万元,新增沙子场人防工程41.19万元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8.24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52.5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4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5.25万元,增长45.32%,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增加40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08万元,占54.52%;项目支出882.68万元,占45.4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86万元,增长53.24%,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工程项目尚未办理结算造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3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9.29万元,增长48.89%。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增加403.18万元,新增沙子场人防工程41.19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4.35万元,增长78.1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403.1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2.5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4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5.25万元,增长45.32%。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增加403.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4.35万元,增长49.7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追加,导致财政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86万元,增长53.24%,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工程项目尚未办理结算造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8.13万元,占28.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60万元,增长21.9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基本支出清算,公务员目标考核、人员调资清算、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

(2)国防支出41.19万元,占2.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1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用于沙子场人防工程。

(3)公共安全支出4.00万元,占0.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专款专用。

(4)教育支出3.00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专款专用。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83万元,占4.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0.77%,主要原因是在积极开展文化体育传媒活动下,严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8.01万元,占8.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8万元,增长10.08%,主要原因是由于退休职工增加及退休职工健康修养费调标引起。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00万元,占5.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引起薪资变化造成。

节能环保支出8.00万元,占0.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0万元,增长30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农村生活垃圾“以奖代补”资金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运行费导致支出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51.60万元,占2.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0万元,增长60.25%,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项目增加。

(9)农林水支出428.97万元,占22.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47万元,增长27.10%,主要原因是事业超额绩效调标、人员调资清算、财政追加强降雨灾害恢复重建应急资金等。

(10)交通运输支出403.18万元,占20.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3.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增加。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7.73万元,占1.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67万元,下降52.5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引起。

(12)住房保障支出43.63万元,占2.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3)粮油储备物资支出1.50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4)其他支出6.00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8.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8.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81万元,增长15.0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清算、公务员目标考核、事业超额绩效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89.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70万元,增长28.2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差旅费调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0.00万元。本年收入2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支出1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追加政府性基金实现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5万元,下降34.6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度都有一定程度的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13万元,下降41.5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07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37.6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4万元,下降36.3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2.8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8万元,下降32.8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08万元,下降44.02%,主要原因是单位进一步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1,60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0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7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运行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1.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2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8.3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工作组从目标申报、项目的决策、资金使用、资金监管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等各方面开展细致分析,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和资金使用的效益,着力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总结了项目建设成效,查找了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了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进一步提高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黔江区邻鄂镇高坪村刺竹迁至刘家槽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8.74万元,执行数为88.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58%。主要产出和效果:邻鄂镇高坪村6组刺竹迁至刘家槽村道路硬化项目的实施,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求,有效改善村容村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群众营造良好宜居环境并有效排除交通安全隐患;可以使群众对党和政府更加满意。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黔江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邻鄂镇高坪村刺竹迁至刘家槽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

市级主管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地方主管部门

黔江区农委

项目实施单位

邻鄂镇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88.74万元

88.3万元

99.51%

其中:上级补助

88.74万元

88.3

99.51%

当年预算

上年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17年7月开工建设,2018年1月完工投用,2018年3月办结财务决算

2017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完工投用,2018年5月办结财务决算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里程

2.2公里

2.2公里

质量指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时效指标

前期准备

1月

1月

建设

2月

2月

财务决算

1月

1月

成本指标

万元/公里

45

4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节约物资运输成本

社会效益指标

方便快速出行

600人

600人

保障出行安全

600人

600人

生态效益指标

减少物资运输汽车尾气排放量

减少居民进出汽车尾气排放量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使用寿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居民投诉次数

0

0

负面网络舆情次数

0

0

说明

请在此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定量指标,填写本单位实际完成数。

2.定性指标指根据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9424097)


附件:黔江区邻鄂镇人民政府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