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社保、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和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村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工作,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4.向本镇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指导各村(社区)的工作,抓好基层政权建设。
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下设7个行政机构:人大办、政府办、党委办、综治安全办、环保建设办、社会事务办、食药监办;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文化中心、社保所、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1个参公单位:财政所。
(三)单位构成。
我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602.67万元,支出总计3,602.6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8.15万元、增长66.44%,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将农村公路建设收支纳入统计,其次是因为2018年职工工资、规范性津补贴调标。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387.7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471.33万元,增长76.78%,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将农村公路建设收支纳入统计,其次是因为2018年职工工资、规范性津补贴调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7.71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14.95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983.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7.84万元,增长50.24%,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将农村公路建设收支纳入统计,其次是因为2018年职工工资、规范性津补贴调标。其中:基本支出1,593.28万元,占53.39%;项目支出1,390.70万元,占46.6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1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0.31万元,增长246.84%,主要原因是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未使用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87.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1.33万元,增长76.78%。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将农村公路建设收支纳入统计,其次是因为2018年职工工资、规范性津补贴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82.09万元,增长87.62%。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将农村公路建设收支纳入统计,其次是因为2018年职工工资、规范性津补贴调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4.95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83.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7.84万元,增长50.24%。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将农村公路建设收支纳入统计,其次是因为2018年职工工资、规范性津补贴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8.36万元,增长65.26%。主要原因是2018年决算将农村公路建设收支纳入统计,其次是因为2018年职工工资、规范性津补贴调标。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1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0.31万元,增长246.84%,主要原因是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未使用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2.42万元,占24.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56万元,下降10.23%,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职工退休。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24万元,占2.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3万元,下降9.67%,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职工退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2.65万元,占9.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89万元,增长122.11%,主要原因是调标增资。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54万元,占4.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73万元,增长163.35%,主要原因是调标增资。
(5)节能环保支出85.59万元,占2.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4万元,下降14.35%,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职工退休。
(6)城乡社区支出79.27万元,占2.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2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村道路建设支出纳入决算统计、追加的2018年农村垃圾收集保洁试点支出。
(7)农林水支出629.08万元,占2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43万元,增长15.08%,主要原因是追加的蚕桑收购价外补贴、建卡贫困户参合补助等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837.88万元,占28.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7.8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农村道路建设支出纳入决算统计。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4.63万元,占1.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9万元,下降38.18%,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职工退休。
(10)住房保障支出67.68万元,占2.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6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调标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3.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3.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10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人员退休,相应工资、津补贴等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4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0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办公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00万元。本年收入5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8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农村道路建设收入纳入决算统计,其次是追加了地质灾害监测和特色小城镇建设补助资金。本年支出4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8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农村道路建设支出纳入决算统计,其次是追加的地质灾害监测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9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3.7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95万元,下降22.4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9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万元,增长170.86%,主要原因一是公务车老化严重,2018年度车辆大修一次;二是2018年扶贫工作和两城同创等工作任务重,我单位接受各项检查及验收次数较多,公务车出勤次数多,车辆日常维护及燃油费用增加;三是误将消防车油料费和维修费纳入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统计。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3万元,增长26.99%,主要原因一是公务车老化严重,2018年度车辆大修一次;二是2018年扶贫工作和两城同创等工作任务重,我单位接受各项检查及验收次数较多,公务车出勤次数多,车辆日常维护及燃油费用增加;三是误将消防车油料费和维修费纳入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统。
公务接待费11.93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7万元,下降52.4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98万元,下降52.1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45批次1,5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0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3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82万元,下降19.71%,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人员退休,相应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2.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3.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70.57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对项目实行绩效评价,节约了财政资金,提升了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效益,回应了群众期盼,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石会镇工农4组八俊产业路硬化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7万元,执行数为116.8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9%。主要产出和效果:八俊产业路硬化工程全长2.6公里,路面宽度4.5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业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二是项目监管不够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材料,二是督查监理单位加强监管。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黔江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石会镇工农4组八俊产业路硬化工程 | ||||||
市级主管部门 | 重庆市交委 | ||||||
地方主管部门 | 黔江区交委 | 项目实施单位 | 石会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7万元 | 116.8736万元 | 99.89% | ||||
其中:上级补助 | 117万元 | 116.8736万元 | 99.89% | ||||
当年预算 | |||||||
上年结转结余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工建设,完工投用,办结财务决算 | 开工建设,完工投用,办结财务决算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里程 | 公里 | 公里 | |||
2.6 | 2.6 | 2.6 | |||||
质量指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时效指标 | 前期准备 | 月 | 月 | ||||
建设 | 2月 | 2月 | |||||
财务决算 | 月 | 月 | |||||
成本指标 | 万元/公里 | 45 | 4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节约物资运输成本 | 吨 | 吨 | |||
社会效益指标 | 方便快速出行 | 400人 | 400人 | ||||
保障出行安全 | 400人 | 400人 |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物资运输汽车尾气排放量 | 吨 | 吨 | ||||
减少居民进出汽车尾气排放量 | 人 | 人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使用寿命 | 年 | 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投诉次数 | 0 | 0 | |||
负面网络舆情次数 | 0 | 0 | |||||
说明 | 请在此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一是为道路沿线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二是解决道路沿线群众的出行问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石会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23-7961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