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是黔江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村)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城东街道下设政府、党委、人大、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环保办5个行政机构,财政所、流动人口管理站、文化站、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社保所6个事业机构。
(三)单位构成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属于全额拨款的一级独立预算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基本性质为政府机关,属于综合事务管理机构,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538.26万元,支出总计3538.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04万元、减幅4.22%,减少原因主要是部分支出资金预算来源变化,以存量资金、整合资金下达,不需计入收入中核算。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851.9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722.65万元,减幅20.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的结余结转资金比重高,不需计入收入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1.92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686.34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43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7万元,增长0.26%,增长变化较小,其中:基本支出1642.14万元,占47.82%;项目支出1792.2万元,占52.1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29万元,减少43.6%,主要原因是加强资金管理,加快了资金支付进度,年底结余结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5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2.65万元,减幅20.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的结余结转资金支出比重高,不需计入收入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3.43万元,增长21.9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工程项目资金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森林屏障补助资金、纳入预算收入核算的网格员补助经费、两违经费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3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7万元,增长0.26%。主要原因是年底绩效考核调标、日常的工资调标,以及纳入财政拨款收入核算的部分工程项目资金的支出引起。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1.83万元,增长31.96%。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安排的工程项目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29万元,减少43.6%,主要原因是加强资金管理,加快了资金支付进度,年底结余结转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2.76万元,占28.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43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的调标、网格人员管理补助、决算中将流管站经费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以及其他阶段性重点工作的开展追加发生的经费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8.6万元,占3.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1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广告宣传开支控制,以及大型活动开支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3.89万元,占8.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9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新增3名退休人员,发生的一次性退休补贴、健康休养费、以及人员经费调标及补发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08万元,占3.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3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整、以及按照决算口径要求将流管站经费调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核算。
(5)节能环保支出96.69万元,占2.82%。较年初预算增加41.41万元,增长75%,主要是退耕还林工程资金纳入核算。
(6)城乡社区支出779.61万元,占15.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9.92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社平工资的调整、环卫保洁人员保险及劳务工资的调标、以及将两违人员经费、年中以基金下达的基础设施道路建设追加资金纳入城乡社区支出核算。
(7)农林水支出636.39万元,占18.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13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城周森林屏障支出、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346.09万元,占1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6.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道路硬化项目建设资金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91万元,占1.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巡逻车辆维修费用的缩减、人员调动经费调整等引起。
(10)住房保障支出62.35万元,占1.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2.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1万元,减少0.73%,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调动、退休,社保缴费、工资福利支出减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87.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7万元,增长6.62%,主要原因是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机关办公楼搬迁,办公楼整治、办公家具更换购置等增加的办公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47.1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58万元,本年收入5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6万元,增长65.7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28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36万元,主要是年中追加调剂的基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1万元,公务接待费6.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8万元,下降67.92%,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62.02%。本年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2019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1万元,主要用于各部门之间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以及车辆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万元,下降22.7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5万元,下降16.2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6.5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68万元,下降78.36%,较上年决算减少18.45万元,下降73.83%,主要原因是街道党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817人,其中: 2019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0.05元,车辆维护费2.70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1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通信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89万元,增长21.28%,主要原因是街道办公楼搬迁,新办公楼整治、维修、办公家具购置,以及阶段重点工作开展,办公费用的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机关及辖区社区办公用电脑、打印设备、空调设备、办公家具的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1.61万元。对1个项目(城东街道办事处环山路下坝居委至文汇居委路面工程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63.6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城东街道环山路,项目起于城东街道办事处加油站,途径窝凼,止于城东街道办事处砖厂,涉及到下坝居委、官坝居委、文汇居委三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是附近村居民进出通道,解决了当地居民的出行困难,提高区域内的综合运输能力,改善了环境。该项目实施是我街道经济发展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需要。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城东街道环山路(下坝居委至文汇居委)路面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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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主管部门 | 市交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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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区交委 | 项目实施单位 | 城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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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 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 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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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63.61万元 | 163.61万元 |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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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级补助 | 163.61万元 | 163.61万元 |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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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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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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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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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建设,完工投用,办结财务决算 | 开工建设,完工投用,办结财务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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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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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里程 | 3.856公里 | 3.856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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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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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前期准备 | 2017年5月 | 2017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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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 2017年8月 | 2017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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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 | 2018年9月 | 2018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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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万元/公里 | 45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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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节约物资运输成本 | 3000吨 | 30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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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方便快速出行 | 1200人 | 12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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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出行安全 | 3000人 | 3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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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物资运输汽车尾气排放量 | 2700吨 | 27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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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居民进出汽车尾气排放量 | 2000人 | 2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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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使用寿命 | 20年 | 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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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投诉次数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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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网络舆情次数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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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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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该道路途经三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是附近村居委进出重要通道,道路的通顺,解决了周边居民的出行困难,提高了区域内的综合运输能力,改善了人居环境,保障居民销售农产品及生活物品购买,方便群众出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