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濯水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黔江区濯水镇人民政府是乡镇行政机关,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村)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我镇2019年设置10个行政机构,包括党政办、党群办、经济发展办、财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环保办、平安办、应急管理办、人大办、综合执法办;设置7个事业机构,包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特色产业服务中心、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濯水镇2019年核定编制数84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44人,年末实有人数82人。另外,财政负担大学生村官2人,三支一扶2人,西部志愿者3人,遗属10人,合同工1人;村(社区)干部56人,组干部79人。
(三)单位构成。我镇2019年部门决算为乡镇汇总录入,为一级预算单位。我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我镇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重庆市黔江区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关于同意濯水镇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备案的通知》(黔江委编办[2019]60号)文件要求,我镇已经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共设置10个行政机构和7个直属事业单位。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我镇财政预决算仍然按照机构改革前执行,会计核算按照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执行。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588.66万元,支出总计3,588.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0.60万元、下降14.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追加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66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3.73万元,下降26.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追加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7.95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920.7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19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3.39万元,下降6.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追加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757.97万元,占55.00%;项目支出1,438.19万元,占45.00%。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92.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7.23万元,下降50.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的专项资金加快了支出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88.6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20.60万元,下降14.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追加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8.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4.61万元,下降23.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追加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0.66万元,增长31.2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8.8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2.54万元,下降12.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追加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4.76万元,增长18.5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专项资金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6.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0.85万元,下降48.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的专项资金加快了支出进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3.44万元,占27.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42万元,增长18.85%,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调标补发和公用经费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8.73万元,占6.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9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调标补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4.10万元,占10.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据实缴纳社会保障费用。
(4)卫生健康支出130.32万元,占4.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0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94.14万元,占3.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11万元,下降30.91%,主要原因是部分节能环保支出合并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272.78万元,占9.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86万元,增长16.61%,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追加预算支出。
(7)农林水支出739.37万元,占24.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71万元,增长12.60%,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追加预算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226.84万元,占7.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84万元,增长2,735.50%,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追加预算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0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追加预算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132.70万元,占4.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2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调标。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88万元,占2.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5万元,增长43.78%,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追加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7.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万元,增长0.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村组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等。公用经费29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8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71.9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5.63万元。本年收入59.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12万元,下降76.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的专项资金减少。本年支出225.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15万元,增长1,250.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的专项资金加快了支出进度。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4万元,下降29.96%,主要原因是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明显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89万元,下降63.8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支出实现大幅度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1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镇内因公出行、环保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2.9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下降2.95%,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实施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逐步下降。
公务接待费5.57万元,主要用于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3万元,下降53.5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59万元,下降83.20%,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1,23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43万元,增长24.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以及差旅费和下村补助调标。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万元,增长86.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次数和人数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次数和人数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文件柜、沙发、办公家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09.2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如有),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两个项目评价结果均为优,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规范,完成效果好,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濯水镇古老坟至长埂子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5.00万元,执行数为133.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21%。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该项目完成了合同约定建设内容,硬化濯水镇蒲花社区古老坟至长埂子村道路2.915公里,宽4.5米,含路基、路面、涵管、挡墙等,二是经认真验收,该项目各项建设内容达到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业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二是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不够具体,三是项目监管不够严格、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业务资料,二是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将目标细化到位,三是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施工中发现的问题。
黔江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濯水镇古老坟至长埂子村道路硬化工程 | ||||||
市级主管部门 | 重庆市发改委 | ||||||
地方主管部门 | 黔江区发改委 | 项目实施单位 | 黔江区濯水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5.00万元 | 133.9278万元 | 99.21% | ||||
其中:上级补助 | |||||||
当年预算 | 135.00万元 | 133.9278万元 | 99.21% | ||||
上年结转结余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工建设,完工投用,办结财务决算 | 开工建设,完工投用,办结财务决算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里程 | 2.915公里 | 2.915公里 | |||
质量指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时效指标 | 前期准备 | 月 | 月 | ||||
建设 | 月 | 月 | |||||
财务决算 | 月 | 月 | |||||
成本指标 | 万元/公里 | 45 | 4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节约物资运输成本 | 吨 | 吨 | |||
社会效益指标 | 方便快速出行 | 1000余人 | 1000余人 | ||||
保障出行安全 | 1000余人 | 1000余人 |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物资运输汽车尾气排放量 | 吨 | 吨 | ||||
减少居民进出汽车尾气排放量 | 人 | 人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使用寿命 | 年 | 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投诉次数 | 0 | 0 | |||
负面网络舆情次数 | 0 | 0 | |||||
说明 | 无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468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