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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0-07000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0-09-10
  • 发布日期 2020-09-1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街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办事处机关设置9个综合行政办事机构,即:人大办、党政办、党群办、财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应急办、平安办、规建办、经发办;设置7个事业单位,即:农业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事务站、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三)单位构成。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只有本级预算单位1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459.71万元,支出总计2,459.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83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和年中追加预算。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08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8.89万元,下降13.98%,主要原因是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4.42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375.3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459.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58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加大基础设施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47.87万元,占58.87%;项目支出1,011.55万元,占41.13%。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76万元,下降99.39%,主要原因是加大项目资金的使用,结转和结余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59.7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83万元,增长1.27%。 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89万元,下降9.28%。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调整,年中追加预算安排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39万元,增长19.0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2.3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58万元,增长8.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6.32万元,增长35.4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76万元,下99.39%,主要原因是加大项目资金的使用,结转和结余资金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6.63万元,占31.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21万元,增长6.5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和流管站支出调整造成。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11万元,占4.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2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7.90万元,占9.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万元,增长0.8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29.05万元,占5.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6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流管站支出调整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列支。

(5)节能环保支出20.21万元,占0.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6万元,增长17.1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5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110.25万元,占4.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00万元,增长54.74%,主要原因是城市保洁日常费用增加。

(7)农林水支出509.52万元,占20.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90万元,增长31.4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支出造成。

(8)交通运输支出424.15万元,占17.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4.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项目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  

(9)住房保障支出63.49万元,占2.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0万元,下降4.9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支出减少。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1.69万元,占3.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7.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73万元,下降6.49%,主要原因是2018年补发2017年目标考核奖调标,导致上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6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62万元,下降28.1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3.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00万元,下降96.6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减少。本年支出27.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00万元,下降78.9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减少 。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7万元,下降42.3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6万元,下降35.5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4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征地拆迁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万元,下降11.58%,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约束,规范公务用车范围,减少公务用车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1万元,增2.56%,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长,日常维护支出增加所致。

公务接待费2.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7万元,下降76.22%,主要原因是今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三个“零接待”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黔江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接待费用明显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96万元,下降74.41%,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次数明显减少,接待标准降低。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4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5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33万元,下降35.7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支出,提高机关运行效率。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8万元,下降94.31%,主要原因是控制会议费支出,减少会议次数和会议规模。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46.44%,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参加市级培训人次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日常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54.3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解决了当地人民的出行困难,提高区域内的综合运输能力,为群众加快脱贫建设奠定了基础,改善了环境,将带动该地区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黔江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正阳街道群力居委托腰树原319新线至110降压站路面硬化工程

市级主管部门

市交委

地方主管部门

区交委

项目实施单位

正阳街道办事处

项目资金(万元)


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56.07万元

54.3527万元


96.93%

其中:上级补助

56.07万元

54.3527万元


96.93%

当年预算





上年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开工建设,完工投用,办结财务决算

开工建设,完工投用,办结财务决算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里程

1.246公里

1.246公里


质量指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时效指标

前期准备

2018年7月

2018年7月


建设

2018年10月

2018年10月


财务决算

2019年11月

2019年11月


成本指标

万元/公里

45

4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节约物资运输成本

200吨

200吨


社会效益指标

方便快速出行

95人

95人


保障出行安全

205人

205人


生态效益指标

减少物资运输汽车尾气排放量

60吨

60吨


减少居民进出汽车尾气排放量

90人

90人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使用寿命

20年

20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居民投诉次数

0

0


负面网络舆情次数

0

0


说明

正阳街道群力居委托腰树原319新线至110降压站路面硬化工程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已按设定目标全面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07万元,执行数为54.35万元,完成预算的96.93%。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实施是我街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及加快我街道扶贫工作建设的需要,促进农民增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42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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