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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9-04271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19-02-26
  • 发布日期 2019-02-26
  • 文件标题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黔江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黔江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是黔江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村)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单位构成。城东街道下设政府、党委、人大、社会事务办4个行政机构,财政所、流动人口管理站、文化站、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社保所6个事业机构。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8.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8.49万元,比2018年增加11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8.49万元,比2018年增加347.2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底绩效考核调标、日常的工资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70万元,比2018年减少34.4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口径调整,激励性转移支付未纳入项目预算,主要用于城市维护管理、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社会事业及生产发展、病虫害控制、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及农、林业产业发展等支出。

城东街道部门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7.22万元,比2018年减少23.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22万元,比2018年减少19.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街道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18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8.06万元,比上年增加9.6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级办公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年初预算项目为清扫保洁、城市维护等资金。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车7辆。2019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任敏,电话:023-79235228

附件:城东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