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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4027R/2020-00002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0-03-06
  • 发布日期 2020-03-06
  • 文件标题 黔江区杉岭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杉岭乡
  • 有效性

黔江区杉岭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黔江区杉岭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主要职责为执行政策法规、推动经济发展、搞好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维护和谐稳定五大方面。

(二)单位构成黔江区杉岭乡人民政府下设机构12个,其中包括7个行政机关,分别是人大办、政府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党委办、财政办、应急平安办、规划环保办;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30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07.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23.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214.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8.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5.35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结转减少,经费拨款减少45.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30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25.6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51.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1.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92万元,节能环保135.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5万元,农林水264.15万元,交通运输5.3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3.53万元,住房保障46.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66.5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5.3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1.7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47.1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4.72万元,上年结转223.06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7.78万元,比2019年减少4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4万元,比2019年增加101.7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贴,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9.38万元,比2019年减少147.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减少,本年各项专项支出减少。

(二)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5万元,比2019年增加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收入8.5万元,主要用于村道路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0.2万元,比2019年减少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2019年相同;公务接待费19.7万元,比2019年减少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和2019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2019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7.04万元,比上年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万元,比上年增加5.4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政府采购纳入与管理。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3.6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林  联系方式023-7964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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