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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0-05753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0-04-10
  • 发布日期 2020-04-10
  • 文件标题 黔江区五里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黔江区五里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严格依法行政,落实国家政策,发挥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二)单位构成。

我乡内设机构个,含7个行政机关,分别是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党群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平安应急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含特色产业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管理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788.48万元(含上年结转56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6.6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变动增加1.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788.48万元(含上年结转56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43.9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60.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13.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5.5万元,节能环保245.75万元,城乡社区17.87万元,农林水518.9万元,交通运输38.03万元,住房保障54.1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157.1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7.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5.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1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226.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226.69万元,比2019年增加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4.69万元,比2019年增加25.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2万元,比2019年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综治安全环保和市政保洁维护等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人大会议、农业生产补贴、城镇维护与管理、综治安全环保等重点工作。

黔江区五里乡人民政府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0.23万元,比2019年减少14.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3.23万元,比2019年减少8.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19年减少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2.62万元,比上年增加1.56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运转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消防车1辆、垃圾清运车2辆。2020年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购置车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向开恒  陈俊杰    联系方式:023-794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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