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新闻出版版权/行政处罚

渝黔文综罚字〔2024〕10号

日期:2024-10-25

决定书编号:渝黔文综罚字〔2024〕10号

当事人:黔江区星月酒吧(罗娟)

事实依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表演、放映其作品

处罚机关: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处罚时间:2024.10.18

处罚情况:警告,处1000元罚款

←滑动查看完整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