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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黔文综罚字〔2025〕10号

日期:2025-10-31

决定书编号:渝黔文综罚字〔2025〕10号

当事人:重庆市黔江区焦壹点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事实依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表演、放映其作品

处罚机关:重庆市黔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处罚时间:202510.30

处罚情况: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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