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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2-21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下,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抓牢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2021年各项工作任务,获得首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项命名。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理论指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更明确。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各单位班子会、职工会广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4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专题培训10场次,受众近1000人次。邀请西南政法大学胡兴建教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区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2020年度情况报告、研究审议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法治建设重点议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迎检工作。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开展本级督察,督促全区行政机关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归集公开。各行政机关行政负责人在年度工作述职时,自觉进行了述法,提升领导法治意识。

(二)加快职能转变,推进政务服务更优质。一是划定权力边界。按照有权必有责要求,逐一对应编制责任清单,共清理公布行政权力4547项和公共服务327项并向社会公开。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占比83.93%、承诺时间压缩84.02%、即办件占比53.10%、“最多跑一次”事项100%覆盖。完成三批362项“跨区县通办”事项承接落实,并提供“纸质材料免费寄递”服务,2021年共计为群众提供服务5000余次。围绕自然人和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14个高频业务主题,推出“一件事一次办”套餐68项,实现“一次登录、全程在线、一次办结”,2021年全年共计办结1900余件。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实现全流程1个工作日办结。编制发布55项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承接落实涉及区级层面实施的99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创新设立“办不成事”投诉窗口,“好差评”8种评价渠道实现全覆盖,全年27.6万余个政务服务“好差评”的主动评价率95.67%、评价满意率99.99%,差评整改回访率100%。

(二)健全制度体系,推进政策制定更可行。一是明确制定主体。清理明确了7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不具备主体资格的单位不得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坚持开门制定。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开辟了意见征集专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按要求征求公众意见,注重征求与政策关联性强的有关民营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制发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黔江司发〔2021〕4号),聘请区政府法律顾问担任行政规范性文件咨询论证专家,参与审核文件和合同。三是完善管理机制。全面实施“三统一”制度,出台《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的通知》,实行“两级审查制”。2021年8件区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报备,报备合格率达100%。全年共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

(三)完善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更依法。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完善《区政府工作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全面合法审查。坚持区政府常务会前部门法制科室、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司法局负责人、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常务会。法治机构审查涉法文件113件、重大合同76件,提出审核、修改意见643条。法律顾问共参加涉法会议33场次,提出法治建议127条。三是注重听取专家公众意见。编制并公开区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了8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设重大决策公开专栏,公开征集意见,公示意见征集情况,并对决策方案进行解读说明。

(四)强化执法监管,推进行政执法更规范。一是深化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8个重点领域、因地制宜实施7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核定人员编制397名,乡镇街道普遍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二是规范执法行为。落实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出台《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推行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制度,每年集中评查行政执法案卷。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通知》,明确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110项、可委托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处罚82项。加强行政执法案件交叉评查,协调监督指导行政执法24次,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提出行政执法建议31条。三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新办执法证件130个,变更11个,换发93个,注销26个,有效证件1069个。

(五)自觉接受监督,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更规范。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按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其他重大事项按要求适时进行报告,及时办理并回复人大代表建议131件、政协委员提案171件。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区政府一审行政应诉53件,已结案49件,裁判结果为裁定驳回起诉39件、撤销8件、撤诉1件、解除行政协议1件,人民法院书面通知负责人出庭52件,出庭率为100%,走在全市前列。三是强化政务公开。63个行政机关全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成33个线下政务公开专区。率先完成8个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2021年公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均落实了2种及以上解读方式。政府网站5500余个栏目共计发布各类信息11000余条。21个政务新媒体纳入国务院监管系统,27个事业单位开设的新媒体纳入区级监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能力素质。

(六)夯实基层基础,推进社会氛围更和谐。一是深化行政复议改革。制定印发《行政复议听证规则》《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工作规则》等8项规范性制度,高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9件,结案33件,其中撤销和确认违法8件,维持10件,调解1件,和解终止10件,不予受理3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二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区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摸排调解,共受理纠纷7184件,成功化解7145件,成功率达99%,其中,化解重大疑难纠纷125件,调解成功率达99%;司法确认1308件,协议履行率达100%。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得到新华网和长安网刊载宣传推广,“‘预调处闭环治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成功获评为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三是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抓好民法典、全民反诈等主题宣传,宣传法律法规336场次,举办法治讲座88次,发放宣传资料45.9万余份,“七五”普法在全市综合评估中得分195.1分,位列第八名,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1个。深化“法治体检”“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助企抗疫”三大行动,为民营企业规避经济风险和挽回经济损失约5000万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68件,办结845件,解答咨询1910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070.9万元,其中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562.26万元。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1年,在全区干群的努力下,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自觉运用法治解决问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还有不足;二是法治建设推进还不平衡,上热下冷现象仍然存在,基层执法力量存在不足;三是法治人才较为欠缺,行政执法机构中从事法制审核、行政裁决等工作人员较少,高端特别是涉外法治人才稀缺;四是受制于本级财力所限,在运用数字化、智能化、互联网、云服务、大数据等新技术推进法治方面还存在不足。对这些问题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制定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2年,我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目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措施的落实。二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运用“互联网+”等智能化、信息化技术手段,使政府职能履行更加便民利民。三是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等方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四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防止执法扰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五是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增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六是深化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体系建设,整合各方力量,加强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促进社会和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