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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2-28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下,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务实推进,全面完成各项既定任务。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重视法治氛围浓厚。一是武装头脑强思想引领。持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基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政府党组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2次。组建宣讲团,深入机关、社区开展宣讲148场次,受众超8000余人。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辅助读物,推动干部群众感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二是完善机制促责任落实。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纳入业绩考核大盘子,对工作推进滞后的7家单位逗硬扣分。将法治督察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督查重要内容,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重要环节跟踪问效,对督察中发现的21家单位存在的40项问题逐一反馈并限时整改,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走深走实。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述法”,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形成常态,全面夯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问题导向重整改实效。按照依法治市办《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重庆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要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责任部门,建立台账、挂图作战,于5月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于7月开展“回头看”,整改成果得到持续巩固。

(二)统筹推进,厉行法治举措务实。一是持续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清理明确7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不具备主体资格的单位不得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开辟意见征集专栏,注重征求与政策关联性强的公众意见,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聘请区政府法律顾问担任行政规范性文件咨询论证专家,参与审核文件和合同11件。全面实施“三统一”制度,实行部门法制科室、政府法制机构“两级审查制”。2022139件文件经过合法性审核,提出审核意见424条。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通过率达100%。开展涉及计划生育、简政放权、打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文件清理工作3次,废止文件16件。二是持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区政府优选6名社会律师充实法律顾问团,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法律顾问聘请率100%22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区政府法律顾问参加涉法涉诉会议44次,提出建议177条,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前,部门法制科室、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司法局负责人、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常务会议。法治机构审查涉法文件139件、重大合同110件,提出审核、修改意见456条。编制出台《重庆市黔江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纳入目录的6项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有效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提高决策质量。三是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对35个区级部门和中央、市在黔单位主管的322项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审查,严防行政许可权力超出上级清单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探索“指尖培训”“新法在线学”,采取“线上培训+考试”,提升执法培训效能,为新办执法证件人员提供“随到随训、即考即办”的全流程线上“一条龙服务”,2022年共培训执法人员211人次。在全市率先制发《新行政处罚法学习指引》,为全区执法人员正确学习理解和适用新法提供参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评查案卷594卷,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3次,抽查案卷145卷,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2份,开创我区执法协调监督新举措。强化“两法衔接”工作指导,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坚决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2022年各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案件8件,立案7件。四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区政府网站累计发布信息2.4万余条,清理历史信息3万余条。明确专人管、盯、促、干,转发上级政策文件5000余条,提高国、市政策到达率。开设疫情防控专题,设置防疫服务、疫苗接种等栏目,发布权威信息170余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创新整合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策咨询问答专区,发布区级政策文件70条、政策咨询问答100余条,督促指导区级部门使用图片、文字、音视频方式提供解读产品52个,进一步提升政策文件知晓率和到达率。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5个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累计公开信息8000余条,积极助力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建设。五是持续做实行政争议化解。成立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制定《强化协作共同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性化解工作方案》,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保障”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机制。落实《重庆市黔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决定》,制定《黔江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引》,推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出台《黔江区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形成以责任追究倒逼各部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力预防、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行政诉讼败诉率由2021年的15.3%降低至3.9%。六是持续接受行政权力监督。按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重大事项按要求进行报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41件、区政协履职成果440件,满意率100%。中、基层两级法院共受理全区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18件,开庭审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7件,按照规定应当出庭8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1件,出庭率为82.5%。各行政单位收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共1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回复。严格执行审计轮审计划,实现审计全覆盖。安排专人值守区长公开电话,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公开信箱、“互联网+督查”平台咨询投诉。

(三)优化服务依法履职便企利民一是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承接140项全国“跨省通办”、148项“西南五省通办”、311项“川渝通办”、362项“全渝通办”、32项武陵山区四省市七地通办等“跨区域”服务事项,着力解决异地办理问题。持续强化68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深入开展“出生一件事”试点,实现4部门新生儿事项“一地申请、全程网办、一次办结”。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实行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网办”服务,开办企业压缩至1个工作日。用电报装压缩至3个环节,用水报装不超过9个工作日,实现水电气报装、过户、维修、缴费等“一站式办理”。持续优化窗口布局,实现综合窗口区级大厅占比达99%、乡级大厅全覆盖。二是市场准入服务效能提升。贯彻落实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一律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开展市场准入。对社会投资项目,在放宽前期准入的基础上,做好事中事后投资项目争资融资服务工作,同时加强投资统计,做好企业经济运行研判。依托在线服务监管平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现全程无纸化。2022年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67个,比去年同期增长39个,项目总投资198.2亿元。三是信用监管运行有效。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确保数据及时率、合规率和修正率,指导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2022年已归集“双公示”信用信息8434条,归集水电气等特定信用信息40余万条。大力推广“信易贷·渝惠融”平台,利用信用为全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经营主体拓宽融资渠道,2022年已授信35家企业,实现授信金额1329万元,有效推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实现量增、价降、面扩。围绕信息归集、联合激励和惩戒、政务诚信、信息公示、考核评价等方面,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构建综合、动态、全程的信用监管新机制。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打造优质社会诚信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保障市场机制高效运行。四是助企纾困力度加大。在区政府网站开设“稳经济政策包”“惠企政策服务”“六稳”“六保”等专栏,发布政策信息400余条,对各级惠企政策分类、整合、集成,进一步提升政策实施的精准度、覆盖面。全面落实稳住经济大盘系列政策,减免税费10.8亿元,兑现产业扶持资金4.2亿元。组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帮助民营企业规避经济风险和挽回经济损失9300万元。

二、存在不足及2023年工作打算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自觉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有不足;法治人才较为欠缺,行政执法机构中从事法制审核、行政裁决等工作人员较少,基层执法力量不足。

2023年,我区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示范带动、率先突破”的目标定位,持续加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争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二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运用“互联网+”等智能化、信息化技术手段,使政府职能履行更加便民利民。三是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等方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四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防止执法扰民。五是深化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体系建设,整合各方力量,加强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促进社会和谐,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利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