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 答复函
黔江财政函〔2019〕111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函
龚凤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环卫经费投入的建议》(第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特别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重视和对城区环卫工作的关心,在收到区委、区政府交办任务后,我局高度重视,与区城管局等协办单位对您所提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环卫经费投入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
目前,受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进入低增长时期,同时,刚性支出快速增长,偿债压力巨大,可用财力仅能满足刚性支出需求。尽管如此,区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近三年共计安排城管建设资金22375万元,用于全国卫生城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及城区环境整治、环卫设施、人员经费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环卫经费投入的建议》,我们认为很有必要,下一步区财政将会同区城市管理局积极向国市争取专项补助资金,并随着财力好转,逐步加大本级环卫资金投入力度,促进文明城区创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区财政将会持续加大城区环卫工作资金保障力度,切实提升城市形象水平,巩固创卫成果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促进我区协调发展。
此复函已经任天银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