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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0-06817
  • 发文字号 黔江财政函〔2019〕117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 成文日期 2019-07-15
  • 发布日期 2020-08-0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函

黔江财政函〔2019〕117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拥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资金投入的建议》(第4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特别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在收到建议后,区财政局高度重视,与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局等单位进行衔接沟通。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资金投入的建议得到了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区制定了《黔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责任分工、建设管理、监督管理等,为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我区也制定了《黔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以农村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强化金融支持、引导社会参与、加强技术和人才支持等方式强化政策支持,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近两年,财政不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治理。2018年筹集资金9883.02万元用于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密切相关的项目建设,其中:“五改”项目3510.01万元,农村人居环境项目1400万元,农村垃圾收集保洁试点500万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3300万元,危房改造771.6万元,人行便道354万元,厕所改造47.41万元。2019年上半年已筹集资金5953.91万元用于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密切相关的项目建设,其中:重点区域人居环境整治项目545万元,农村垃圾收集保洁试点600万元,危房改造1290万元,农业基础设施3504万元,厕所改造14.91万元。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既需要政府加大财政投入,也需要社会广泛参与,更需要发挥广大村民的主体作用。区财政局认真落实区政府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部署,在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下,全力配合主管部门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资金保障。

此复函已经任天银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