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函
黔江市监函〔2019〕59号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函
孙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保健品市场的监管的建议》(第79号)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委网信办、区经济信息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地提高,人们珍爱生命注重健康的迫切心情日益增强,这一巨大的商机在促进保健品销售及养生行业迅猛崛起的同时,又滋生出各种唯利是图的欺诈营销乱象,诸多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及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欺诈性保健品营销活动日益猖獗。不法推销团伙通常采取无偿发放低廉物品吸引人眼球而聚集人的机会,通过“会销”洗脑的方式,借机大肆夸大保健器材具有医疗保健作用,保健品具有药用价值,引诱不明真相“参会”人员上当受骗,购买其物所不值的保健品,从而导致购买对象经济上造成损失,甚至引发家庭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针对上述“保健”市场存在的欺诈消费社会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先后开展了“会销”、“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并将保健品销售领域列入扫黑除恶线索排查重点。为了整合执法资源,严厉打击“保健”市场依然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及犯罪行为,今年2月,我局还会同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委网信办、区经济信息委等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黔江区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黔江市监发〔2019〕15号),联合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保健”市场乱象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夸大其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行为,查获假保健品十余个品种,2名涉嫌犯罪的人员被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有力地规范了“保健”市场秩序,联合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您在《关于加强保健品市场的监管》建议中,提出“区级相关行政部门加大保健品市场监管力度,下大力气整治农村流窜诈骗营销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局及相关职能部门非常认同。总结“保健”市场乱象百日集中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不难发现监管还存在局部薄弱环节,监管还存在盲区死角,监管还存在不到边不到位的地方,特别是对乡村的监管没有做到城乡一体化,监管力量下沉力度不够,给个别团伙流窜于乡村诈骗营销在空间上形成可乘之机。农村流窜诈骗营销流动性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易“捕捉”,虽然监管打击存在一定难度,但我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将直面建议所列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做到整改落实。并于6月12日印发了《继续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行动方案》(黔江市监发〔2019〕53号),安排部署持续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将农村纳入城区一体化监管格局,继续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力度,多渠道、多路径收集排查违法线索,加大收集排查面向农村流窜诈骗营销违法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近期,我局已完成对乡镇街道平安办工作人员及社区(村)食品网络员培训工作,网格化监管格局将形成,网络化违法线索的排查力度将加强,对乡村保健品营销的群防群治力度亦将得到进一步强化;同时,我局将启动开展保健食品“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以此积极引导老年消费群体理性消费和提高抵御欺诈营销的自我保护能力。各相关职能部门亦将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积极协同配合深入加强保健品市场的监管。
“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特别是加大对流窜于乡村的“保健品”诈骗行为的打击是一项长期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大合力打击的高压态势,通过持续整治,促使“保健”市场乱象得到彻底有效遏制。
感谢你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复函已经我局赵欣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