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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1-00006
  • 发文字号 黔江人社函〔2020〕42号
  •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 成文日期 2020-09-17
  • 发布日期 2021-01-0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函

黔江人社函〔2020〕42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函


徐禄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督促用人单位为员工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的建议》(第30号)收悉。经与黔江区教育委员会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等相关单位,认真监督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全面增强了用人单位特别是其法定代表人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等法律义务。全区国有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参保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实现应发尽发,全面实现了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

虽然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了有效维护,但是部分个体经济组织不主动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存在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以下工作举措,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切实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着力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宪法宣传日”“ 大型招聘会活动”等大型活动为契机,在乡镇集镇、体育馆、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采取制作展板、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联合武陵都市报、黔江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单位,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全力做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法律义务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是着力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根治欠薪夏季和冬季行动”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以狠抓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为载体,对企业执行和遵守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工作休息时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责令予以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处罚。

三是着力畅通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渠道。在我局执法支队设置了举报投诉大厅,公开了举报投诉电话(02379223169),进一步畅通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渠道,对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及时进行立案登记和依法处理。

四是着力及时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对投诉举报案件,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和时限,及时进行登记和调查,对查实的违法问题,坚决予以依法处理,做到了“受理一起、调查一起、查实一起、严办一起”。特别是针对拖欠工资、未及时缴纳社保费等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立即责令用人单位予以限期整改,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复函已经陈天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7日      


(联系人:王东永,联系电话:18908279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