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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1-00007
  • 发文字号 黔江人社函〔2020〕43号
  •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 成文日期 2020-09-23
  • 发布日期 2021-01-0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函

黔江人社函〔2020〕43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函


谢凤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临聘人员权益保障的建议》(第71号)收悉。经与黔江区医疗保障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等相关单位,认真监督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进一步规范非编制内临时人员的用工管理。同时,严格监督检查区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等法律义务,统一把临时用工人员纳入企业员工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民营企业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参保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实现应发尽发,全面增强了用人单位特别是其法定代表人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

虽然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了有效维护,但是个别用人单位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存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单位,通过以下工作举措,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切实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着力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宪法宣传日”“ 大型招聘会活动”等大型活动为契机,在乡镇集镇、体育馆、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采取制作展板、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联合武陵都市报、黔江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单位,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不断提高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法律义务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是着力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以狠抓区内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为载体,对执行和遵守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工作休息时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责令予以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三是着力畅通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渠道。在我局执法支队设置了举报投诉大厅,公开了举报投诉电话(02379223169),进一步畅通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渠道,对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及时进行立案登记和依法处理。

四是着力及时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对投诉举报案件,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和时限,特别是对拖欠工资、不依法缴纳社保费等违法案件,一经调查属实,立即责令用人单位予以限期整改,做到了“受理一起、调查一起、查实一起、严办一起”,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复函已经陈天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3日     


(联系人:王东永,联系电话:18908279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