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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8-02371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 2018-12-20
  • 发布日期 2018-12-2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复函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复函

冉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振兴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第3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2条有针对性的建议,对我们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关于培育主导产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问题

近年来,我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自2015年起,开展了9个村居的量化确权工作,建立了村集体经济组织,2017年又新增8个村居发展村集体经济。为了确保取各实效,我们坚持因村制宜,选好经营模式。按开发资源型、盘活资产型、产业带动型、服务创收型、物业租赁型、乡村旅游型、村民联动型、社村共建型、股份合作型等模式,因村制宜,选择适宜本地的发展路子,分类推进,实现一村一品。如城西迎宾居委以物业管理、农郊观光为主,石会中元村以蚕桑、花椒、桃子产业及乡村旅游接待为主,阿蓬江黄莲村以培植茶花、茶梅、绣球花等花卉产业为主,水市新安村以茶园建设为主,金溪长春村以“蚕桑+生姜”、“蚕桑+羊肚菌”为主,冯家主中坝居委以民宿和种植黄花、葡萄等观赏和实用的经济作物为主。充分利用了当地优势资源,体现了地方特色,并取提较好效果,预计2018年底,上述村居经营收入都在5万元以上。

二、“关于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问题

按照市农委的统一部署,我区2014年进行了一次清产核资工作,对全区集体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集体家底得到明晰。2016年建成了黔江区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同时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要求,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制度体系。定期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制度、台账建设情况,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的签订、规范、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全区推进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的规范化建设,实行财务委托村财乡管,财务公开。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票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规范了对集体所得地票资金的使用管理。今年以来,在金溪镇长春村开展三变改革试点,有效盘活撂荒地1630亩,变“死资源”为活资产,变“冷资源”为热资产,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确保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下半年,我们还将启动全区清产核资工作和27个村的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三、下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们在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资金产管理方面做了大量

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村级区性但同盟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这已成为我市农村经济改革等涉农改革发展中面临的重要课题。比如,资产状况不够清晰、资产归属不够明确、经济收入不明显、经营收益分配不够规范、集体成员收益分配权保障不够有效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为统揽,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清产核资。贯彻落实《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渝农发〔2018〕134号)要求,对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2019年6底前完成;严格确权登记颁证,层层落实任务,倒排时间进度,确保限时高质量完成。在此基础上,继续稳步推进量化确权,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做实。

二是在保障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基础上,做好放活土地经营权文章。重点在规范流转、股份合作、联合经营、代耕代种等方面加快探索创新。认真研究落实土地经营权权利保护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

三是抓好“三变”改革试点。抓好金溪长春村试点,在试点成功基础上,明年再选10个试点,2020年全区所有村居全面完成。同时,将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项目与“三变”改革试点结合起来,加大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扶持力度。

四是做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到2020年,80%的村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有需要且条件许可的地方,可以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进一步推行和规范财务与资产委托代理服务,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指导和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搞好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

五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做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其成为带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平台和经济实体。各级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按股分红。鼓励村集体以可支配的资源、资产、资金等要素为依托,以村为单位组建劳务服务公司、成立专业合作社、协会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此复函已经区农委杨泽迁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