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 答复函
黔江财政函〔2019〕110 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函
杜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力度的建议》(第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特别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在收到区委、区政府交办任务后,我局高度重视,与区发改委等协办单位对您所提的《关于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力度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
目前,受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进入低增长时期。同时,刚性支出较快增长,偿债压力巨大,可用财力仅能满足刚性支出需求。但是,在财政支出压力巨大的情况下,我区每年常规安排1000万资金专项用于补助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徐江区长、刘毅常务副区长对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关于审定2019-2021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的请示》(黔江发改委文〔2019〕45号)的批示精神,在2019-2021年,区财政将每年安排2000万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相关区级部门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截止2019年6月底,已拨付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25万元,有力支持了各相关区级部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黔江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黔江府办发〔2017〕97号)的工作要求,积极督促区级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充分用好区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补助,确保我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上新台阶。
在此,真诚地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此复函已经任天银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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