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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0-06816
  • 发文字号 黔江财政函〔2019〕122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 2019-07-24
  • 发布日期 2020-08-0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的答复函 ​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关于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的答复函 ​

黔江财政函〔2019〕122号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的复函


共青团界:

贵界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力度,充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第145号提案)收悉。经与区民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特别感谢贵界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在收到区委、区政府交办任务后,我局高度重视,多次与区民政局等单位进行了衔接沟通。

贵界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力度,充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得到了区政府的高度重视。2017年我区就制定了《黔江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转发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更新调整重庆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按照规范程序实施政府购买服务。2018年我区政府购买服务规模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达205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达13618万元。我区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从部门或单位开展物业管理、法律顾问等服务项目,逐步拓展到公交IC卡惠民补贴、城市保洁外包项目、协勤维护交通安全、校园安保等项目,提高了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从组织方式看,购买主体从民政部门、交通部门拓展到司法、教育、卫生等其他部门和组织,承接主体已包括公益二类等事业单位,社团、企业等社会力量,逐步形成了多部门、多组织、多领域购买服务的新格局。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的原则,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归口管理,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政府采购,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贵界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虽然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但是,区财政依然会积极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开发拓展市场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此复函已经任天银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