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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0-06822
  • 发文字号 黔江国资函〔2019〕30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 成文日期 2019-07-25
  • 发布日期 2020-08-0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区四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区四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函

黔江国资函〔2019〕30号


重庆市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区四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函


余官华代表:

您提出的《做大鸿业担保公司资本,发挥信贷杠杆作用,支持黔江经济发展的建议》(第2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委已根据区政府要求,同意鸿业集团自筹资金向鸿业担保公司增资35000万元。增资后,鸿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将达到50000万元,其中鸿业集团出资47500万元,持股比例95%;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持股比例3%;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2%。鸿业集团积极与鸿业担保公司各股东沟通,增资事项已经鸿业担保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目前,鸿业集团正努力筹集资金,争取在本年将增资资金落实到位。

此复函已经庞剑虹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此函


重庆市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