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关于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函
黔江招商函〔2020〕13号
重庆市黔江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关于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函
杨红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招商引资实效的建议》(第3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逐步建立项目风险防控体制的建议
我局于2019年5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项目前置审查的通知》(黔江招商发〔2019〕年3号),规定凡是招商项目必须进行企业背景、产业政策、环境安全、规划选址、市场竞争、综合效益等六个方面的前置审查,且在项目报告中必须对前置审查情况进行说明。目前,全区招商引资逐步建立了项目风险防控体制,有效避免了项目烂尾的情况发生。
二、关于妥善处理招商引资企业与本土企业关系的建议
黔江区政府于2018年6月5日印发《重庆市黔江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黔江府发〔2018〕22号),对招商引资项目的认定、准入条件进一步明确细化,将优惠对象扩大为区内外投资者,区级领导及各个部门积极转变思路,凡是在黔江投资,不分区内区外,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在全区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有效激发了企业的内生动力。
此复函已经庞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2020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庞伟,联系电话:7922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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