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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2-00115
  •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 2022-07-25
  • 发布日期 2022-08-03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函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函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函

区政协办:

非常感谢贵单位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贵单位提出的《优化产业发展补助政策机制,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或实行分批分阶段补助等方式,避免套取财政资金现象发生的建议》(第59号)对持续深化我区财政改革,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产业政策是实现市场力量与政府调控有机结合和平衡的重要工具,既可以防止市场失灵带来的经济不稳定的负面影响,也是形成竞争优势、保障产业安全的手段。目前我区产业扶持财政补贴政策,无论上级补助资金还是本级财政资金都是采取先建后补、实行分批分阶段补助等方式兑现(以奖代补的方式多为上级补助资金),力争将有效的资金用到恰当的地方,用在“刀刃”上。从2016年开始,国农办印发《关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意见》(国农办〔2016〕51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现“先建后补”,这对于优化资金和项目管理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成效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我区印发的《黔江区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升级版)实施方案》(黔江府办发〔2021〕8号)中明确了财政资金的拨付流程。电子商务进村示范项目需由各项目承接主体对照各自任务和目标,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由项目承办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区商务委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根据我区工作方案、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制度等文件,对综合示范项目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资金。

2022年我区印发了《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黔江府发〔2022〕7号),“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中明确规定“本办法所涉政策资金一律实行“先建后补”,经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经营主体,及时收回补助资金、停报项目,并依法追究经营主体责任;同时,从严追究责任单位及项目管理人、验收人责任。”

从效果来看,“先建后补”(即先建设、后验收、再补助)机制,把项目建设的自主性交给了企业,由企业先行垫资完成项目建设,经验收合格后才给予补助的一系列措施,切实改变了过去“撒胡椒面”的做法,实现了“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有效解决了确保资金安全、整合资金使用、避免资金套用等难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贵单位提出的宝贵建议,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补助政策机制,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或实行分批分阶段补助等方式,做好产业发展补助政策的兑现。

此复函已经张健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贵单位有什么宝贵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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