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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2-00118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 2022-08-26
  • 发布日期 2022-09-0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函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函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函

宋志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建议(提案)》(第22号)已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聚焦项目全生命周期,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为推动实现项目全过程、专业化、透明化、整体化管理,聚焦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的前期决策、过程调度、后续评价等方面,我委正在编制《黔江区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黔江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一是拟进一步细化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制,明确代理项目双方权利及义务,代理范围为项目建设全过程代理等内容。二是拟进一步强化项目前期论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在开展初步论证的同时,应提前开展地勘等技术工作,满足对应部门开展技术审查的深度要求。三是拟进一步明确征地拆迁职权划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时限等内容。四是拟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机制,重点就项目实施情况、管理规范程度、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对部分建成投用的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二、聚焦项目资金效益,规范项目评价机制。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黔江委发〔2019〕29号)《关于印发黔江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部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黔财预〔2021〕1号)要求,将所有财政资金及项目建设纳入绩效评价管理。一是开展事前评估,控制无效支出,区财政局按照绩效评价要求对重大政策和项目进行预算审核,必要时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对项目进行公开评审,绩效目标与预算批复同步下达。二是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跟踪机制,通过绩效监控、绩效自评、重点评价、综合评价等方式,对偏离目标的政策和项目实行督促整改、暂缓拨付资金,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和项目调整预算或停止预算拨款。三是注重绩效结果运用,强化激励约束作用,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

三、聚焦投资管理,严格项目投资控制。区发展改革委作为投资运行统筹部门,重点围绕项目前期经费、立项、可研、概算、招投标等关键环节,严格政府投资项目投资管理。一是《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黔江府发〔2021〕7号)明确了适用于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制的情形,同时对项目增加建设投资、调整概算等情形和流程作了规定,能有效遏制项目出现“超投资、超规模、超标准”问题。二是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全年计划5000万元,已落实第一批次1500万元。三是严把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可研、概算关,1-8月我委办理项目立项104个,完成可研报告审批112个,概算核定52个,审减投资2.75亿元,审减率达7.26%。四是严格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监管,1-8月全区工程项目累计挂网招标64个,完成招标52个项目,招标总额11.18亿元,成交总额8.47亿元,节约资金2.70亿元,节约率24%。

同时,针对您提出投资大、周期长、控制环节多的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建议,区审计局反馈按照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全面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92号)要求,审计机关应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各区县政府不得要求审计机关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工程建设管理活动。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委托中介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控制。区审计局可以通过重大项目建设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此复函已经我委主持工作副主任付杜同志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