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函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函
郭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服务平台开通家庭成员合作医疗参保信息查询功能的建议》(第140号)收悉。经与区税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的问题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统一部署,自2012年起,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参保政策、待遇标准、就医管理、信息系统、基金管理、经办流程“六统一”,市级负责政策标准,区县负责贯彻执行。2019年7月1日起,医保基金征收职责由医保部门划转至税务部门按税收方式征收,医保部门则负责参保信息维护和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合作医疗参保缴费标准、集中征缴期及网络缴费途径开通时间均由全市统一安排,区县负责落实执行。目前全区30个乡镇街道社保所以及40余个村社区已开通医保参保缴费经办业务。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医保部门负责参保对象登记及参保信息维护,实时将参保数据传送至区税务局;税务部门负责完善缴费方式,处理缴费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畅通便捷缴费渠道。医保部门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参保征收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推送、电视报纸等媒介公开参保缴费标准及缴费途径,宣传和鼓励居民线上线下参保缴费。自医保基金征收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之日起,居民医保费的征收只能通过现金或转账缴费,参保人可自全市发布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之日起,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缴费途径办理(一般为上年10月至12月,2022年因疫情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原因推迟到12月至当年2月):一是线上办,通过“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重庆税务”电子税务局、渝快办、云闪付等方式为本人或代他人进行缴费;二是线下办,参保人可前往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社保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通过专用POS机刷卡、现金缴费等方式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缴费成功后,均会当场出据相应的收费凭证,医保信息系统内也会自动生成参保明细台账。各乡镇街道也建立了手工医保参保缴费台账,动员督促未参保人员及时参保缴费。因涉及个人隐私安全,参保缴费结束后暂无法统一公示参保人员信息名单,参保人可自行通过“重庆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参保情况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乡镇街道社保所、村居委会查询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参保情况。参保人以现金方式缴纳医保费的,应当场向工作人员索取信息系统反馈的缴费凭证。
二、关于在国市医保服务平台增加家庭成员参保和缴费记录查询功能的问题
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即着手规划建设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重庆市自2012年执行市级统筹制度之时起,医保信息系统便实行了全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区县医保部门仅作为医保业务办理的终端用户使用医保信息系统。目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重庆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中已实现本人参保缴费和使用信息查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持亲情账号交易和使用记录查询。对于增设的家庭成员医保信息查询问题,经向市医保局反映沟通,因涉及个人隐私,家庭成员账号的参保和缴费记录查询功能暂未开通,本人可自主登录相关信息平台查询,亲属可持有效证件就近到医保公共服务大厅、乡镇街道社保所、村居委会查询家庭成员的参保情况。我局将根据您提出的意见,积极向市医保局汇报,争取早日在网络平台上实现相关用户需求。
此复函已经黄云局长审签。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