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关于为推进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建设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新闻发布会
立足职能职责 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力推进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建设
5月20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关于为推进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建设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发布会上,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骆勇就《意见》的起草背景、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作了介绍和说明。据悉,《意见》共八个部分39条。第一部分开宗明义地阐明推进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建设发展的重要意义,提出切实增强为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感、使命感的总体要求。第二至第八部分紧紧围绕《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建设行动方案》提出的“八项建设行动”,立足人民法院职能职责,从7个方面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
该《意见》是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新作为,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新实践,是推动渝东南文旅融合发展的新举措。接下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将围绕“八项建设行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担当作为,为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建设发展贡献司法智慧和司法力量。
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重庆法治报、黔江区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记者 代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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