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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0-06-12

近日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黔江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方便各各部门贯彻落实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更好地理解执行《细则》,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细则》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全面落实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的理解认同,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渝府办发〔2020〕38号),区政府办公室会同黔江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新闻办)、黔江区司法局等单位,就进一步加强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工作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细则》。

二、《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细则》明确了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政策性文件起草单位的工作职责。

1.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

2.区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的新闻发布工作。

3.起草部门。政策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由政策性文件的起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多个部门共同起草的,由牵头起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实行“四同步”原则,《细则》明确了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的工作流程。

1.第一步,起草。政策性文件起草时,起草部门应当同步谋划政策解读工作,并组织编撰政策解读方案。

2.第二步,送审。起草部门在完成政策性文件起草工作后,政策性文件、解读方案应一并报部门领导审签。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政策性文件,或者以部门名义印发、需报区政府同意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在上报政策性文件相关材料时,要一并报送政策解读方案;区政府办公室送审时,政策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方案一并送区政府领导审签。

3.第三步,解读。政策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方案一经审定,起草部门要按照政策解读方案,编制解读材料和新闻发布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政策解读工作。

4.第四步,发布。起草部门在政策性文件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和新闻发布工作。其中,新闻发布工作,起草部门自政策性文件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区政府新闻办提供新闻发布工作方案,区政府新闻办公室自收到新闻发布工作方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协调新闻媒体发布。

属于解读范围的政策性文件,应当至少发布1种形式的政策解读材料、1篇以上的政策解读新闻通稿。起草部门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接受媒体专访的次数应当不小于出台政策性文件总数的20%。

(三)实行“三统一”原则,《细则》明确了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形式、解读内容、解读渠道等工作的统一要求。

1.解读形式。政策解读根据自身实际,解读工作以文字表述为主,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故事等形式,并鼓励运用图片、图表、图解、动漫、音视频等,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也可以采取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解读形式。

2.解读内容。政策性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对比等。

3.解读渠道。政府网站是解读材料公开发布的第一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集中发布解读材料,并与对应的政策性文件相互关联。同时,统筹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政务新媒体、电子显示屏、广告栏等平台发布政策解读信息,提高解读材料传播到达率。

三、《细则》的关键词

(一)解读范围。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解读。一是区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三是区政府办公室或文件起草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解读的。

(二)解读方案。组织实施政策解读工作的依据,是对政策解读工作按阶段或进程作具体的部署安排。政策解读方案包括解读内容、解读形式、发布渠道、发布时间等内容,属于政策性文件报审材料之一。详见《细则》附件。

(三)解读材料。根据审签同意的解读方案,对政策性文件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注意事项以及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和新旧政策差异对比等进行解释说明,核心目的便于群众全方面理解政策性文件的主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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