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 在关里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解读
为保障关里水库工程前期工作顺利推进,维护征地移民群众合法权益,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拟发布《关于禁止在关里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就《通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与依据
(一)起草背景
拟建关里水库工程是黔江区规划建设的一座重要的小(1)型水利工程,主要承担农业灌溉和城乡供水功能。工程建成后,将有效保障水市镇、濯水镇、阿蓬江镇等相关村社数千亩农田灌溉及数千人饮用水安全,对提升区域抗旱能力、支持特色农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顺利开展,防止在调查范围内新增建设、迁入人口等行为影响后续补偿安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需依法发布本通告,对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施严格管控。
(二)起草依据
参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第七条:实物调查工作开始前,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布通告,禁止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并对实物调查工作作出安排。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有关程序的通知》(渝办发〔2008〕238号):新建大中型水库在开展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征地实物调查前应发布实物调查通告。对不跨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的工程,市政府授权工程建设占地和水库淹没区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二、文件制定过程
《通告》由区水利局牵头,会同区司法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及水市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勘测范围共同研究起草。在形成代拟稿后,严格履行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最终报请区人民政府审定发布。
三、文件主要内容
《通告》核心内容可概括为“明确一个机制、划定一个范围、列出一项清单、提出一套要求、规定一系列禁止事项”。
明确实物调查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区水利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水市镇人民政府、项目法人及设计单位共同组成的实物调查工作组,负责具体调查工作。
划定实物调查具体范围:调查范围涵盖枢纽工程区(大坝及周边50米范围)、水库淹没影响区(按不同地类和安全超高标准划定)、进场公路、输水工程区等所有占地区域。主要涉及水市镇关里村及水市居委的相关村民小组。最终范围以工程设计红线及土地勘界成果为准。
列出实物调查内容清单:调查内容包括人口、土地、房屋及附属建(构)筑物、各类专项设施(水利、电力、交通、通信等)的现状情况。
提出配合调查工作要求:要求调查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不得阻挠。
规定核心禁止事项及后果: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结束止,在调查范围内严格实行“五个禁止”:
一是禁止新增任何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构筑物。二是禁止抢栽、抢种花卉苗木及多年生经济作物。三是禁止改变房屋用途。四是禁止新迁入人口(原则上以户籍为准,对户籍不在该辖区但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需要迁移的,由村居委、水市镇镇政府、区征地拆迁部门共同书面认定提供相应材料方可迁入)。五是禁止任何阻扰实物调查的行为。
凡违反以上禁止事项所形成的新增人口、新建房屋、新种作物、新建设施等,在后续征地拆迁时一律不予补偿和安置,相关损失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四、解读单位及咨询电话
本《通告》由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23-7922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