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黔江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12〕190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黔江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预防和有效调解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黔江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粟永特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向 东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彭 勇 区司法局局长
陈明福 区司法局副调研员
调解员:舒润华 区司法局城东司法所所长
谢育渠 区人大常委会退休干部
李承江 中心医院医教部干事
王洪波 民族医院护理部干事
孙文武 重庆川东南律师事务所主任
付明政 重庆森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调解中心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由彭勇同志兼任主任,陈明福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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