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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2-00381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发〔2012〕33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12-08-08
  • 发布日期 2012-08-0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武装部 关于加快推进民防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的意见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武装部 关于加快推进民防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的意见

黔江府发〔2012〕33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武装部

关于加快推进民防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的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六次、成都军区第四次人民防空会议和重庆市民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区民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人民防空“战时防空、平时服务、急时应急”的能力,充分发挥民防事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中的作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警备区加快推进民防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若干意见》(渝府发〔201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区民防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提高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防空袭能力需要,坚持民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保障民安、服务民生为核心,突出抓好民防建设融入公共安全建设、城市建设、重要经济目标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切实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民防发展活力,为增强国防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确保战时有效应对现代空袭,平时服务,急时应急中发挥更大作用,推进民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融合发展,服务应急。准确把握新历史条件下民防的职能定位,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新任务、新要求,立足战时,服务平时。充分发挥民防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积极作用,实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2.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着眼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与安全利益需要,充分发挥民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主动把民防建设融入保障民生、惠及民生、改善民生之中,全面开发利用民防战备资源,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应对突发事件,拓展就业渠道,方便生产生活。

    3.统筹协调,科学发展。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整体与局部、安全与发展、平时与战时的关系,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人民防空工程体量不足、指挥通信网络覆盖率偏低、人才缺乏等问题,着力提高人民防空整体建设水平。

    (三)总体目标。围绕民防战时根本职能任务,紧贴平战融合式发展需求,力争用五到十年时间,建立健全我区民防事业与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整体抗毁、应急救援、民众防护、可持续发展能力,发挥民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助推作用,基本形成机构健全、指挥高效、反应快速、功能完善、保障有力、惠及民生的现代民防体系,努力实现我区民防建设“渝东南领先、全市一流”的奋斗目标。

    二、建立健全民防工作管理体制

    (一)民防工作向基层延伸。坚持军政双重领导的民防管理体制,建立民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城市为重点,加强基层民防基础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应建立民防组织机构(民防办)和指挥场所,民防办挂靠街道、镇乡人武部。街道、镇乡人武部要积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搞好民防建设,形成军地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构建民防参与公共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要充分重视民防在防灾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将其作为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纳入政府公共安全管理体系,赋予防灾救灾职责任务,逐步建立职能清晰、制度规范的民防应急管理体制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工作机制。要把民防部门纳入应急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等集体协调决策机构成员单位。应急、消防、公安、地震、防汛、国土、民防、军事等部门要着眼全区公共安全大局,加强协作,共同构建民防与抢险救灾、其他作战行动的联动协同长效机制。

    (三)建立民防设施服务应急救援工作机制。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系、信息网络、通信警报设施、群众防空组织要为政府应急救援提供支持。发挥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的作用,为储备应急物资提供场地,为市民应急避难提供场所。要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应急办市民防办关于共建共用区县政府应急(人防)指挥平台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11〕75 号)要求,在建设人民防空指挥所时要充分考虑防灾救灾和应对其他重特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需要,将人民防空指挥所作为政府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与政府应急救援指挥相关部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加强民防工程机械、重点防护器材等装备建设,在城市建设、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中发挥作用。

    三、扎实推进人防工程建设

    (一)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审批程序。为了切实搞好防空地下室审批工作,规范依法行政审批行为,切实加强防空地下室审批监督管理工作,黔江老城规划区和新城规划区的人防审批工作统一由区民防办负责审核、审批。区民防办要严格执行市民防办推行统一的防空地下室审批程序及文书,区民防办未发审核意见书的工程项目,区规划局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城乡建委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组织施工。未经人防部门出具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认可文件,建设部门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少建、不建防空地下室或减免易地建设费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

    (二)强化防空地下室建设及易地建设收费工作。结合地面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依法建设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区民防部门作为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将人防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民用建筑依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管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1〕125号)要求,坚持“以建为主”的原则,依法提高人防工程体量,对确因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不能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的,严格标准,应收尽收,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人民防空建设。

    (三)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立区政府统一领导,规划、建设、市政、民防等部门分工协作的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着眼完善城市功能、增强整体防护能力,在繁华商业区、人口密集区、重要目标区等地修建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地下餐饮娱乐设施及其他地下公共设施,有计划地将仓库、车库、医院、生产车间等相关设施建设在地下。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民防工程,银行、工商、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要给予投资者政策优惠。

    四、加强人防应急能力建设

    (一)加快人防指挥系统建设。为了全面加强人民防空和政府应急管理,尽快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人防应急指挥体系,提高防空防灾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把黔江建成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的决定》(渝委发〔2010〕36号)关于支持“黔江建成渝东南人防应急指挥中心”的要求,加快启动渝东南人防指挥中心项目前期工作,力争今年底开工建设。建立健全区政府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作战的机制,形成人防与应急资源共享,平时应急,战时应战的工作模式。同时,区民防办要切实加强人防机动指挥车应急通信保障建设,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联动训练,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参与区政府应急行动。

    (二)扎实推进民防疏散基地建设。按照市政府组织制定疏散地域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建立健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根据区人民防空袭方案划定我区人口疏散地域,区民防部门要协调各街道与战时人口疏散地域的村镇加强联系沟通,将民防疏散基地建设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防疏散基地建设与经济建设互利互赢、协调发展。在未来五年内建成集应急指挥、专业队伍训练、防空防灾知识教育、人口疏散功能于一体,安置能力达到3-5万人的新型民防疏散基地,并定期组织对口接收演练。

    (三)加大防空警报和专业队伍建设。根据黔江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整体规划,加大老城区、正阳、舟白、青杠组团和经济重镇及重要经济目标的防空警报建设。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移动警报、手摇警报、楼宇广播等多种手段,实现空情报知多元化,提高防空警报报知能力和覆盖率。防空警报和统控系统的维护也应纳入人防工作的重点。同时,加大人防专业队伍训练,配齐相关救援设施设备。由区民防部门牵头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业队伍训练。

    五、加强民防知识教育宣传

    (一)强化防空防灾教育训练。积极动员市民以志愿者身份参与防空防灾救援演练,提高群众防空防灾技能,增强城市综合防护和应急能力。每2年至少组织一次多部门参加的综合性民防演练,于 2013年前建成防空防灾专业培训场所。

    (二)加强中学生“两防一体化”知识教育。要将民防宣传教育纳入国防和国民教育体系,面向广大市民开展防空防灾一体化教育训练。建立由民防部门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公共安全知识教育协作机制,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民防等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履行防空防灾教育职能,增强全社会的民防意识和应急防护自救互救技能。中小学校、高等院校应当开设民防知识教育课程,力争在3年内完成黔江实验中学“两防一体化”知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打造成一个全市领先、功能齐全的中学生两防一体化教育实践基地,推动我区中学生“两防一体化”建设覆盖率。

    (三)推进社区“两防一体化”知识宣传。结合平安社区建设,组织指导社区民防工作,编制社区防空防灾预案,建设社区民防指挥通信设施和避难场所,组建训练以志愿者为主体的应急队伍,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推进社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应当结合形势报告、安全教育等活动,开展防空防灾知识的普及宣传。每年要适时组织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开展不同形式、层次、规模的防空防灾演练,检验和完善城市防空防灾方案,提高组织指挥、协同保障、应急救援能力。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武装部

201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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