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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2-00398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办发〔2012〕240号
  • 主题分类 卫生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12-09-10
  • 发布日期 2012-09-1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巩固市级卫生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巩固市级卫生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12〕240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巩固市级卫生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巩固市级卫生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0日  

2012年巩固市级卫生城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重庆市卫生城区”和“重庆市灭鼠灭蝇先进城区”创建成果,根据重庆市爱卫办《关于开展卫生城区(县城)、卫生乡镇复核工作的通知》(渝爱卫〔2012〕17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市级卫生城区称号,灭鼠、灭蝇保持市级先进称号,顺利通过市爱卫会的复查验收,树立黔江良好的卫生城市形象。

二、时间安排

动员阶段(9月1日-9月15日):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现场调研,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召开全体人员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巩固创卫工作,建设卫生黔江。

整治阶段(9月15日—9月25日):区级各单位、城区工商业主、各街道镇乡全面整治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认真开展自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面推进创卫工作。

检查阶段(9月25日-10月10日):区委督导巡查办、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区爱卫办、机关工委、区市政园林局和城东、城南、城西3个街道办事处配合,开展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相关部门于9月20日前将巩固卫生城区工作自查报告、开展卫生创建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总结报区卫生局。区卫生局于9月22日前汇总报市爱卫办。

评比阶段(10月10日-10月30日):继续做好巩固创卫工作,建立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做好资料整理汇总归档,接受复查验收。

三、职责划分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人武部、区爱卫办、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区卫生局:统筹协调创卫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牵头组织和检查驻黔部队、武警、消防系统的爱卫工作。

区爱卫办:组织开展爱国卫生突击整治活动,制定巩固“创卫”实施方案,督促检查“创卫”进展情况。牵头抓好除四害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修订)》(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15号),按照时间、组织、方法、药物、剂量“五统一”原则,监督各单位在责任区开展春秋季灭鼠、夏季灭蚊蝇、蟑螂活动,并作好检查验收工作,实现灭鼠及灭蝇验收达标,新增灭蟑螂达标。收集各单位创卫工作信息,汇总归档,做好迎检准备,确保“创卫”复查达标。

区财政局:加强对巩固创卫工作经费开支的监管,保障必须的开支。

区发改委:负责规划指导爱卫工作,以项目推进爱卫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区爱卫会其他成员单位:协助抓好健康教育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实现爱国卫生工作的社会化、社区化、可持续化。

(二)健康教育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城东街道办事处,城南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

区委宣传部:组织武陵都市报社、黔江广播电视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卫生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监督作用,开辟创卫专题栏目,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曝光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教委:负责检查督促各学校开办健康教育课,检查指导学校的环境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工作。

城东、城南、城西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和社区、街道、学校、医院健康教育制度,所辖交通要道、繁华地段、窗口地区、主要建筑物和重要公共场所设置规范、醒目的创卫标语和宣传画。

(三)市容环境卫生

责任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区交委,区公安局,工商分局。

区市政园林局:重点加强市容市貌的维护,对责任区域破损的道路、公厕、垃圾站(池)进行维修,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加大对乱吐乱丢、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的整治力度,继续抓好“广告牌、灯牌线、桥栏站、亭棚伞”的街容街貌综合整治工作,抓好临街楼房的整洁工作和主干道的灯饰建设。加大城管监督执法力度,完成责任区灭鼠、灭蝇、灭蟑螂工作并达标。

区交委:加强车站环境及车容车貌的综合治理。规范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的营运秩序。协调抓好火车站、码头的环境卫生管理。

区公安局:抓好城区交通秩序的维护、管理。设置规范的停车位,监督停车秩序。协助市政部门做好“脏车入城”管理和“两违”整治工作。

工商分局:加强户外广告、宣传品的规范管理和整治力度;监督农贸市场和菜市场的卫生保洁。

(四)环境保护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城乡建委、区经信委、区旅游局。

区环保局:结合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一步督促治理城区的污染源,加强城区烟尘控制及对施工噪音、交通噪音、汽车尾气的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工业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严防各种污染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环保指标达标。

区城乡建委:确保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正常运行。抓好建筑工地食堂的灭鼠、灭蚊蝇、灭蟑螂工作和卫生管理。

区经信委: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对污染源的治理。

区旅游局:负责督促旅游景区、景点的卫生保洁。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水务局。

区卫生局: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培训,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素质。加强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做到水源水质不受污染,饮水卫生符合要求。抓好社区、行业健康教育,努力实现健康教育工作的社会化、社区化、经常化。广泛开展控烟健康教育,争创无烟单位。

区水务局:加强城区、小南海水库、洞塘水库的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确保辖区内自来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符合饮用水水质要求。

(六)食品安全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农委、区畜牧兽医局、区商务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

区卫生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区农委:负责农产品生产及种植、养殖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农产品安全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农产品安全违法行为。

区畜牧兽医局:负责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原性食品安全和兽药监督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酒类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和粮油储存安全管理。

工商分局: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流通领域以及食品流通摊贩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肉品市场日常监督管理。

食药监分局: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格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预防食物中毒,防止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七)传染病防治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和医源性污染物的处理,强化计划免疫工作,规范使用无偿献血,加大传染病防治监测管理,确保无传染病暴发流行。

(八)病媒生物防制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农委,城东、城南、城西街道办事处。

职责:区卫生局负责全区开展鼠、蚊、蝇、蟑螂的防制,无“四害”疾病发生及流行。区农委负责指导督促城郊农村及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工作、农村灭鼠工作和查处剧毒鼠药销售,规范鼠药市场;三个街道负责辖区居民户及公共场所(新华大道、河滨公园、体育管、大众广场、黔州景观陆地等绿化带)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九)社区各单位卫生

责任单位:城东、城南、城西街道办事处

职责:积极开展禁烟工作。布置爱国卫生相关活动。签订门前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市容的“四包”责任制。开展居民区社区健康教育和“卫生居委”、“卫生居民户”评选竞赛活动。环境卫生设施完善、整洁、美观。负责检查考核辖区内各单位及宿舍区、公共责任区域的“四包”责任制落实情况。

(十)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卫生

责任单位:城东、城南、城西街道办事处

职责:加大单位、居民区内背街小巷、城区溪沟河流、城乡接合部的卫生管理力度,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抓好农产品交易市场“五小行业”管理,完善市政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设施,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无“十乱”现象。确保辖区内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达标。

(十一)民意测验

责任单位:区委督导巡查办、爱卫办、城东街道办事处、城南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

职责:常年开设市民卫生投诉电话,对群众投诉卫生问题及时整改,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在90%以上。

(十二)前置条件:巩固两个市级卫生镇、创建两个市级卫生乡镇

责任单位:石会镇、小南海镇、阿蓬江镇、五里乡人民政府。

职责:石会镇、小南海镇人民政府继续开展巩固市级卫生镇工作;阿蓬江镇、五里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积极创建市级乡镇,确保今年创建成功;其他乡镇要积极申请创建市级卫生乡镇,为巩固市级卫生城区、争创国家卫生区创造条件。

(十三)“重庆市卫生城区”标识

责任单位:区市政园林局

职责:区市政园林局负责“重庆市卫生城区”标识设计、位置设置和安装,标识落款为“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市级卫生城区复查验收通过,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关于2012年巩固市级卫生城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实行创卫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照《重庆市卫生城区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各项创卫工作指标,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狠抓落实。各部门要将创卫工作任务与自身职能职责相结合,按照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具体目标和完成时限,实行严格的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形成创卫工作目标实施网络体系。

(三)加大投入。各职能部门和有关街道镇乡要对照市级卫生城区标准,编制新增项目的预算,落实好经费。区市政园林局和城东、城南、城西街道办事处要专门安排创卫经费,确保消杀灭单项达标,确保下一步创建国家卫生城区不受影响。区财政要专门安排创卫经费,确保创卫工作运行正常。

(四)注重宣传。武陵都市报社、黔江广播电视台等区内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开辟创卫专题栏目,宣传典型事例。职能部门和有关街道镇乡要在城区交通要道、窗口地区、重要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创卫标语和宣传画,通过“全民宣传日”、“全民动手日”等活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卫工作的积极性。

(五)加强督查。区委督导巡查办、区政府督查室、区纪检(监察)局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制度,把创卫工作纳入专项督查范围。各级各部门要把巩固创卫工作作为当前重点任务来抓,建立相应的督查制度,对所属单位、辖区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巩固创卫工作如期完成和全面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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