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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2-00411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发〔2012〕42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12-10-12
  • 发布日期 2012-10-1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促进实体经济稳健快速发展措施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促进实体经济稳健快速发展措施的通知

黔江府发〔2012〕42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促进实体经济稳健快速发展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当前,欧元区增长停滞,日本债务危机预期增强,新兴经济体增速普遍放缓,我国加快调整经济结构,经济增速回调,下半年全球经济下行趋势将更加明显,这对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为有效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水平,现将我区促进实体经济稳健快速发展措施通知如下。

一、强化实体经济运行监测和督促检查

加强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的适时动态监控,特别是要加强对工业、商贸等实体经济领域和资源要素保障情况的跟踪监测,及时研究出台针对问题的应对措施(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开展对贯彻落实市上《关于提振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2〕25号)的专项督查,根据《关于印发提振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接落实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12〕121号)汇总相关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报区政府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委)。

二、力促工业经济加快发展

(一)挖潜扩新力促工业经济走出低谷。一是强化生产调度。对照全年目标欠账分解落实任务,按月督促帮助重点企业完成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园区供电专线和天然气管网建设,统筹组织好电、煤、运、水、油等生产要素,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困难,促进武陵硅业、龙桥煤业等企业达产增效(责任单位:区经信委)。二是全力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加快PVC一体化电石和热电联产项目、桐乡工业园、雨润工业园、黔龙集团整体迁建项目、黔正纸业等项目建设进度,力促早日建成投产;着力推进汽车配件产业园、渝东南国际建材城、卷烟厂退城入园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完成审批手续并开工建设(责任单位: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三是抓好规模企业的培育和归统。积极培育规模企业,将新材料公司等达标企业纳入规模以上统计,壮大工业经济总量(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统计局、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推行企业生产奖励政策。加大争取市上提振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和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发挥好我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用于推动工业投资、企业技改、融资担保和企业达产增效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入税大户企业、新入围规模以上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财政局)。

(三)实行贴息扶持。对未享受市贷款贴息支持的重点企业以及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在本年度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给予适当贷款贴息或担保公司保费补贴;对促进经济增长有突出贡献的重点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给予特殊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委)。

(四)支持企业技改和技术创新。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能力提升,帮助有技改需求或有新产品、新工艺开发的规模以上企业争取市工业技术改造资金或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对年内认定为市级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当年度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高新技术认证的企业和产品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科委、区工商分局)。

(五)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税费成本;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对保留的企业收费项目一律按下限收取,对特殊困难企业,阶段性降低企业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区财政局)。调整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费率,一年内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缓征8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费率缓征1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缓征3个百分点,其中退休职工超过在职人数70%的企业两年内逐步取消单位缴费(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三、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集中突破投资量大且推进困难的在建项目。一是着力抓好黔恩高速公路、正青大道复线、老城房地产开发、PVC一体化、重大水利工程等单项投资2亿元以上大项目建设,实现投资强度有大的突破(责任单位:各业主单位)。二是充分发挥新城建设拉动投资作用。以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为龙头,加快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进度,带动社会资本类项目快速推进(责任单位:新城管委会)。三是全力抓好施工组织。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督促施工方倒排工期,做好项目施工管理,切实保障项目建设的形象进度和投资强度(责任单位: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四是加强资金运行调度。按照“区级各部门年度争取上级资金增幅不低于20%”的要求,全力做好争资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推动各银行机构争取上级行支持,扩大信贷资金供给总量(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

(二)简化审批程序。加快重点项目用地审批,重点项目在完成初步设计、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申请先行用地;对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受季节影响急需开工的重点项目用地,可依规申请先行用地;加快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对无污染或轻度污染项目,采取“特事特办”,缩短批复时间(责任单位: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政府法制办)。

四、努力扩大消费需求

(一)多措并举扩大城乡消费。一是着力培育城乡消费环境。积极落实新一轮“家电以旧换新”和“汽车下乡”等惠民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大力引进知名商贸企业、品牌入驻核心商圈,统筹抓好城区商贸零售网点和农村流通网络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局)。二是加快推进重点商贸物流项目建设。及早开工大十字购物广场二期工程(责任单位:区城乡建委)。加快六大区域性专业市场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力争物流东路、西路年内完工投用,开工粮食物流项目,加快引进大型物流企业进驻物流基地(责任单位: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三是抓好景区建设。全面完工濯水古镇扫尾工程,抓紧装修芭茅岛酒店,完善官渡河以及蒲花暗河景区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区旅游局)。

(二)扩大旅游消费。积极争取国市旅游专项资金,加快推进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对重点骨干旅游企业,2015年内本年度比上年增缴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区级部分的50%返还企业作为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采取政府补贴奖励宣传我区旅游产业的媒体和组团来黔旅行社,鼓励旅游企业采取让利等方式,带动市内外游客来黔观光休闲(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旅游局)。

(三)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建成1—2个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功能完善、安全舒适的示范小区,完善配套服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的公租房项目,给予项目适当税费补贴;对旧城改造项目获得的土地出让金,在保障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费及相关费用前提下,部分用于补贴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城乡建委、区国土房管局)。

五、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

(一)鼓励民营经济投资实体经济。全面贯彻落实发展民营经济大会精神,发挥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以贴息和补贴的形式支持民营经济投资鼓励类产业,结合全市新型工业化的“6+1”支柱体系发展配套产业(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工商联)。

(二)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加强国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争取,专项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支持中小型企业开展产品促销活动,帮助企业多拿订单,提高产品产销水平,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区经信委)。

(三)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扶持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办微型企业;加强对微型企业的创业者培训、园区孵化和企业带动,鼓励“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模式,重点扶持产业链上的微型企业,提高其发展质量和抗风险能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继续落实资本金补助、税收优惠、创业培训补助和创业贷款贴息等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工商分局)。

六、全力强化融资保障

(一)强化金融服务。清理纠正各类金融机构不合理的服务收费。除国家规定外,严禁银行贷款附加不合理条件;进一步强化信贷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的力度,促进实体经济稳健发展(责任单位:银监分局)。

(二)扩大信贷规模。搭建银企沟通平台,确保今年新增贷款融资30亿元(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建立完善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激励机制,对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建立本区金融机构争取国市增加贷款的奖励机制;建立按信贷支持贡献大小合理配给财政资源机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人行黔江中心支行)。支持金融机构将更多区内企业纳入民贸、民特商品生产企业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区民宗委、人行黔江中心支行)。

(三)拓展融资渠道。支持企业以债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租赁等形式多渠道融资,完善权益评估、风险补偿、资产流转等配套政策,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和林权”抵押融资规模,确保“三权”抵押融资达到8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促成城投集团10亿元二期债券,鸿业集团10亿元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债券发行获批(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及时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研究出台针对出口外向型企业和两头在外企业的优惠政策,特别是物流补贴等政策(区财政局、投促办)。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推动一批重大合作项目落地建设,加大“短平快”项目引进力度,确保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100亿元,实现利用外资1500万美元(责任单位:区投促办、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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