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2-00425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发〔2012〕48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12-12-12
  • 发布日期 2012-12-14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连续三年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记三等功的决定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连续三年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记三等功的决定

黔江府发〔2012〕48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连续三年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记三等功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7〕2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务员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委组〔2009〕45号)精神,区政府决定,对任林等63名在2009—2011年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曾启顺等2名在2008—2010年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各记三等功一次。

希望获记功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全区广大公务员要以获记功的同志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恪尽职守,勤政廉政,为加快把黔江建设成为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2日  

记三等功人员名单

区委办公室:任林、周晓东、徐廷洪

区纪委:徐伟、田时弘

区委政法委:周明光

区法院:陈华明、唐泉、徐洪斌

区检察院:刘洋

区总工会:汪学威

武陵都市报社:张红

区发展改革委:陈华

区教委:石晓钢

区民宗委:王强

区民政局:郑训东

区司法局:杜建、向勇、文政清

区交委:张远庆

区农委:任成

区卫生局:谭永乾、陈红

区人口计生委:张琼

区扶贫办:曾毅

区环保局:洪波、李勇

区商务局:李国良、曾启顺(2008年至2010年三年优秀)

旅游职业学院:许颖

区人力社保局:李玥

区财政局:王彦、张群、邓绪洋

区公安局:杨秀林、孙庆、晏小蓉、余慧容

区规划局:黄国栋

区城乡建委:陈玉春

区投促办:何剑锋

区统计局:何云海

区科委:杜芬

区国土房管局:滕永、简勃、何继良

区机关事务局:黄昌彬

区畜牧兽医局:孙天明

区供销社:汪升平、董世成、范荣(2008年至2010年三年优秀)

城西街道办事处:谭光荣、向玲华

正阳街道办事处:石敦寿

冯家街道办事处:王永书

鹅池镇政府:陈煦光

黎水镇政府:陈天沛

金洞乡政府:任廷友

水田乡政府:喻正良

杉岭乡政府:罗应涛

黑溪镇政府:董泽兵

白土乡政府:李吉军

石会镇政府:向燕、陶承密

阿蓬江镇政府:冉义现

黄溪镇政府:聂伯升

←滑动查看完整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