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岔河商业业态调整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13〕26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岔河商业业态调整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三岔河商业业态调整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4日
三岔河商业业态调整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配合三岔河景观改造,切实做好三岔河沿线商业业态调整培育,根据区政府《关于专题研究三岔河商业业态布局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121)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黔江城区三岔河地段商业街区业态规划》对三岔河沿线商业业态进行分类调整;并通过政策引导对符合规划的现有业态进行升级改造,提档升级;对不符合业态规划的商家进行调整;对调整出的空置店铺引进符合规划要求的新商家。将该区域建成集休闲、娱乐、时尚于一体的风情商业街区,并最终打造成独具地域特色的现代城市滨水空间。
二、功能分区
(一)河滨东岸(城东部分)
业态定位:特色餐饮、特色小吃为主;
档次定位:以中、高档为主;
商家建议:特色美食、名小吃、快餐、中小型餐饮店等。
(二)河滨西岸(城西部分)
业态定位:咖啡厅、休闲酒吧、茶楼、精品店为主;
档次定位:以高、中档为主;
商家建议:咖啡吧、酒吧、茶楼、美容店、健康调理中心、特色精品店、体育用品店等。
(三)河滨南岸(城南部分)
业态定位:商务、休闲娱乐、购物、文化、餐饮;
档次定位:以高档为主,中档为辅;
商家建议:高档写字楼、购物商场、电玩城、高档KTV、文化广场、电影院、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餐饮等。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月1日—3月31日)。制定优惠政策,完善业态规划,对区域内现有商家开展“一对一”宣传,按照调查摸底的结果,将区域内现有商户进行对应制定出完整的业态调整规划和完成时间表,并报送到业态培育办公室备案。
(二)升级改造、业态调整阶段(2013年4月1日—5月30日)。对现有商家按照规划进行升级改造,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商家开始进行转行或退出;新增市政设施、新增店铺进入建设装修阶段。
(三)初见雏形阶段(2013年6月1日—11月30日)。立面改造基本完成,新装修商家开始入驻,改造升级商家重新营业,市政设施建设进入扫尾完善阶段。
(四)总结、建章立制阶段(2013年12月1日—12月30日)。基础建设全面完成,业态调整到位,各商家经营正常,各项管理进入常态化,制度化。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商贸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商务局、城东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城南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政府督查室、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卫生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旅游局、区环保局、区国资委、区文广新局、工商分局、食药监分局、区地税局、消防支队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三岔河业态调整培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副局长赵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区商务局,城东、城西、城南街道办事处,各抽调工作人员专职办工。
(二)明确部门职责。按照统一领导,相互配合,各司其职的方式开展业态调整培育工作,各部门职责为:
区政府办:负责三岔河商业业态调整培育的牵头协调工作。
区政府督查室:督查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进度。
区商务局:负责业态规划、布局、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对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家进行审查及三岔河业态调整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区财政局:负责兑现优惠政策及工作经费的筹措和落实。
区规划局:负责三岔河公共设施规划设计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三岔河商业店铺店面规范、市政设施维护、餐厨垃圾收集处理。
区旅游局:负责对向外地游客推荐三岔河,引进、指导旅游商品店铺设置。
区环保局:负责监督检查商家排污、油烟、噪声等环保措施的落实。
区国资委:负责制定国有门面业态调整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区文广新局:负责对歌厅等文化类企业的审批,严格按业态培育要求进行优先或限制审批。
工商分局:负责审定、规范三岔河区域内的广告,严格按照业态培育要求办理营业执照,落实微型企业、商标奖励等工商方面的扶持政策。
食药监分局:负责优先或控制办理餐饮服务等许可证,负责食品餐饮服务环节及保健食品等的安全监管。
区地税局:负责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
消防支队:负责指导业态调整符合消防规范,审批消防手续。
城东街道办事处:宣传发动、引导区域内店面升级改造、业态调整、招商,协调天然气管网迁入等工作,执行商业业态的调整相关政策。
城西街道办事处:宣传发动、引导区域内店面升级改造、业态调整、招商,协调天然气管网迁入等工作,执行商业业态的调整相关政策。
城南街道办事处:宣传发动、引导区域内店面升级改造、业态调整、招商,协调天然气管网迁入等工作,执行商业业态的调整相关政策。
(三)制定培育政策。制定三岔河业态调整培育优惠政策,区财政预算专项经费,对符合规划完成升级改造的业态进行项目补贴、税收优惠等,鼓励升级改造,引导业态调整。
(四)实行审查制度。凡三岔河进行商业业态调整改造或新进的商家,在业态调整前,须将业态调整方案(含新入驻商家的装修方案)报所属街道办事处审查备案,由街道办事处出具审查意见书,备案审查时须提供门面租赁双方的身份证、门面租赁合同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审查意见书作为商家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的必备条件,凡未取得审查意见书者,一律不得享受相关优惠扶持政策。业态调查申报审查时间为2013年6月1日前。
(五)严格考核奖惩。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明确专门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每月定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度;年终将按照方案分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成员单位的年终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完成任务差的单位领导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