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的通知
黔江府办〔2014〕47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区通过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用电难、用电贵、用电不安全状况,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但由于我区农村电网建设欠账较大,目前仍有部分地区是集中式群表房,存在电压质量低、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亟需加以解决。为此,按照市上统一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用电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优化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保障电能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的总体要求,深化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为服务全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强有力的电力保障。力争到2016年,全面完成农网改造升级任务,全区农网改造覆盖率达100%,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农村电网。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区供电公司负责编制《黔江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整体规划(2014—2016)》,明确工作目标、项目布局、建设时序、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等内容,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区级相关部门、辖区乡镇街道对规划进行评审后,按年度分批次实施。
——坚持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建设时序上坚持“四个优先”:即从未实施农网升级改造的村(居)优先;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电压质量低的村(居)优先;群众积极性高、前期工作扎实、基础条件好的村(居)优先;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乡村旅游示范点和市级贫困村(居)优先。
——坚持统筹兼顾、整村整乡推进的原则。在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前提下,对部分已改造村(居)和欠账较小的乡镇街道,尽量采取整村整乡推进方式。
三、实施程序
(一)提出申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于每年7月底前向区发展改革委、区供电公司提出次年农网改造升级申请,并提交受益农户签字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和村(居)委农网改造升级协调服务工作承诺书。
(二)制定计划。区供电公司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申报及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确定项目建设计划,并由区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部门审定后,按规定程序报市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审批。
(三)前期设计。市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下达投资计划后,区供电公司要根据投资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区发展改革委审查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区供电公司严格按照投资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区经信委组织相关单位对线路走向、建设标准等进行评审,确保符合规划要求。
(四)施工组织。区供电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与辖区村(居)委签订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协议书。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宣传发动、政策解释和组织协调工作。
(五)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区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完成单项工程验收,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进行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政策规定。一是严格遵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发改办能源〔2010〕2520号)相关规定“表箱和电能表改造投资纳入投资计划,电能表后线及设施由农户提供合格产品或出资改造。项目法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向农户收费,严禁强制农户出资”。工程实施完毕后,除电能表后线外,变压器、线路、电能表等其他电力设施产权属区供电公司,由区供电公司统一负责管理、检修、维护和更换。二是工程施工中抬杆、打洞及零时用工等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所产生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工程施工范围内所占用土地及青苗、农作物、附作物、砍伐竹树障碍等费用,根据国家计委基础〔1999〕2178号文件精神,施工单位不予补偿。涉及的竹树障碍由施工单位负责砍伐,辖区村(居)委负责做好协调工作。同时,施工单位要文明施工,尽量减少农户损失。三是坚持“一户一表”。以农网改造村(居)现有的上户电表数量为准,原则上不得新增电表上户。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区供电公司负责架设10千伏及低压主干线路,下户线及电能表由搬迁居民自行向该辖区供电营业所申请安装上户,上户费用由农户自行承担。四是废旧电力设施由区供电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统一拆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擅自拆除。经过一期农网升级改造的村(居),所涉及的10千伏线路、变压器及低压线路等废旧电力设施由区供电公司统一回收处理;未经过农网升级改造的村(居),所涉及的10千伏线路、变压器及低压线路等废旧电力设施,由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权属,若属村民集体资产,应先由区供电公司存档备案,再由村民自行处理。
(二)规范项目管理。一是加强投资管理。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管理,重点做好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监管,强化对农网改造升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发挥效益;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等相关单位依据职能分工,切实履行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的监督检查。二是强化施工管理。区供电公司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投资计划完善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加强施工组织,对施工进度进行科学合理安排,确保按期完工。三是严格工程质量。区供电公司要确保电线、电杆、电表等物资的产品质量,并督促施工单位确保电杆埋设深度、线路架设工艺质量及线路对地、房屋的安全距离符合标准。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上述事项进行过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达标。四是确保施工安全。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安全责任由区供电公司负总责,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建立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指导、督促和检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所在村(居)委要落实专人,全程负责施工安全监督。
(三)强化协作配合。各级各相关单位要把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一是区供电公司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要主动加强与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在规划设计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和群众意愿;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施工,严禁擅自更改线路走向。二是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涉及农网改造的广大农户知晓、理解、支持工程建设;积极协助施工单位妥善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青苗补偿、清障拆迁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创造宽松施工环境。三是区公安局、区交委、区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要主动开辟“绿色通道”,切实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服好务。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