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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4-00582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办﹝2014﹞57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14-08-01
  • 发布日期 2014-08-0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黔江府办﹝2014﹞57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当前,我区已进入连晴高温天气,学生到河流、湖泊、池塘、水库等水域纳凉或游泳现象激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暑期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渝教安〔2014〕20号)要求,经区政府有关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责任感

    预防学生溺水、维护学生生命安全,是全社会关注的大事,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工作,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区各级各部门、学校及有关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二、明确职责,有效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要求,认真履职,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开展好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综治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好相关单位扎实开展好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安监部门: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安全警示标识标志,落实安全防护设施。

    教育部门:区教委负责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加大沿河、沿江重点学校、重点水域的安全检查力度,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与学生监护人签订《防溺水责任书》,各学校和幼儿园假日期间要安排教职工定期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互通信息,敦促家长及临时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家庭、学习困难学生、留守儿童家庭、单亲家庭、思想和学业上有重大变化的学生家庭、进城务工子女家庭、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等七类学生家庭,要组织教师进行重点家访,形成家校教育合力;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和防溺水应急演练,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方法和安全常识;开展校内水域隐患安全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水务部门:负责河流、水库、拦河坝、山坪塘、泄洪设施等重点水域的监管,健全安全制度,完善安全设施。

    民政和残联部门:负责加大对困难家庭儿童、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引导,提醒监护人加强安全监管。

    团区委:负责以活动为载体,加大防溺水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青少年防溺水安全意识。

    区妇联:负责加大贫困女生的关爱力度,引导社会开展对留守儿童的关怀和管理工作。

    武陵都市报社:负责刊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专版,并以手机报群发防学生溺水的公益短信等方式,普及防溺水基本常识和救助方法。

    黔江广播电视台:负责制作播放防溺水等专题节目,滚动播放防暑期学生溺水等字幕。

    在建工程业主单位:负责在建工程临时用水区域的隐患排查,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完善防护措施,作好安全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河流、水库、山坪塘、在建工程临时水池、烟水配套工程水池等水域开展隐患排查,在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安装、完善各类安全警示、警戒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组织村(居)干部、志愿者等开展好巡逻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私自玩水行为;在重点水域、重点河段配备必要的救助设施设备。

    三、狠抓落实,确保预防暑期学生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抓落实,提供必要保障,认真组织开展好暑期预防学生溺水的各项工作。

    (二)迅速履职尽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和学校要结合自身职责,迅速增添举措,第一时间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有人抓、能抓好、零事故。

    (三)开展督促检查。8月10日前,区教委会同综治、安监、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组成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专项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凡因工作重视不够、落实缓慢、排查不实、整改不力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肃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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