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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5-00628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办〔2015〕16号
  • 主题分类 物价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15-02-12
  • 发布日期 2015-02-2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2015〕16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    


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15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我区2015年春节乃至春运期间市场价格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我区春节乃至春运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市场价格监管职责,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确保市场供应和市场价格运行平稳有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场价格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黔江区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刘仪任组长,区发改委主任马春峰任副组长,区发改委、工商分局、区交委、区商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我区春节乃至春运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发改委,由区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继无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三、检查重点

  (一)大型购物场所、农贸市场等商品价格及保障供应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做到价签、价目表齐全,标价内容是否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是否履行价格承诺,是否出现虚假降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哄抬价格以及变相涨价、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长途汽车站交通票价执行情况。重点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行为,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实行票价上浮或加成的行为,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三)公共停车场收费情况。重点查处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超出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各种变相提高服务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旅游景点收费情况。重点检查各旅游景点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执行政府定价、规定优惠幅度,是否强制搭售保险和提高景点门票价格。周边停车收费、购物、餐饮、住宿是否存在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步骤

  此项工作从2015年2月4日开始,3月20日结束,具体分为安排部署、检查巡查、总结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2月4日-2月10日)。在武陵都市报社、黔江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价格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力争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召开座谈会、提醒告诫、主动服务等多种形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诚信经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二)检查巡查阶段(2015年2月11日-3月15日)。由区发改委、工商分局、区交委、区商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重点对区内大型商场、超市、旅游景点、公共停车场、餐饮娱乐、快递、交通运输等行业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重点打击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春运及春节期间价格市场稳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特别是在春节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由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带队开展检查巡查。

  (三)总结阶段(2015年3月16日-3月20日)。认真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于出现的新问题、新难点要积极探索,寻求对策,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检查巡查结束后,针对查处的违规收费案件,要形成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提出整改要求,强化整改措施,及时汇报整改落实情况。整个阶段性检查巡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市上要求,及时按程序上报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级各相关单位要把做好春节乃至春运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有针对性的拟定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方案和举措,做好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二)严格落实责任。区发改委、区商务局等部门要加强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信息动态监测,重点加强基本蔬菜品种以及居民日常消费特色食品的价格信息动态监测、跟踪分析,若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按程序报告。区商务局要做好物资调运和供应保障工作;区发改委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价格矛盾与纠纷;区交委要做好客货运检查和交通运力调配工作;其他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价格监管相关工作。

  (三)加强值守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价格举报工作,建立节日期间价格举报工作机制,价格举报电话和“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要安排领导带班,安排专人负责值守,确保价格举报诉求渠道畅通。对价格举报投诉要及时办理,不得发生举报电话无人接听,举报案件不及时办理、超期办理等现象。对案情简单,政策明确的,要及时处理,快速办结;对案情复杂、政策界限不明确的,或者按程序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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