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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5-00665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办〔2015〕46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15-04-30
  • 发布日期 2015-04-30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黔江府办〔2015〕46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障贫困群众基本居住安全,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下达全市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渝建〔2015〕91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全区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目标任务1350户,其中D级850户(具体目标任务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城乡建委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主动协调相关区级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加大督查力度,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落实专门分管领导,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扎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明确改造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要坚持“两最一控”的原则,以“最贫困群众、最危险房屋”为主要对象,以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为主要目标,以拆除重建、维修加固为主要方式,切实消除危房隐患,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居住安全。对拆除重建的D级危房,有条件的应就近迁并到农民新村内相对集中居住,促进土地资源节约利用。

    (三)严格改造程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区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切实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批环节的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困难群众真正受益。

    (四)加强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改造农户改造申请、民主评议、审批、改造前中后照片、公示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同时,要做好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档案系统的录入工作,确保农户现场改造和系统资料一致。

    (五)加强建设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建立安全巡查制度,严格质量安全监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六)加强资金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重庆市农房建设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健全内控制度,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专项资金。

    三、强化督查考核

    区政府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民生实事实绩年度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员、技术、资金保障,确保年度计划任务按时完成。同时,要将工作推进和任务完成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区居住办(设在区城乡建委)。区城乡建委要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

    

    附件:黔江区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计划表

黔江区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表

                                             单位:户

序  号

乡镇街道

计划目标

合计

备注

C级

D级

1

城东街道

0

0

0

2

城南街道

0

30

30

3

城西街道

0

0

0

4

正阳街道

0

0

0

5

舟白街道

10

30

40

6

冯家街道

10

20

30

7

濯水镇

5

20

25

8

石会镇

10

20

30

9

马喇镇

20

20

40

10

阿蓬江镇

15

50

65

11

小南海镇

10

20

30

12

邻鄂镇

5

50

55

13

黑溪镇

30

40

70

14

黄溪镇

10

56

66

15

金溪镇

10

60

70

16

鹅池镇

20

30

50

17

石家镇

40

20

60

18

黎水镇

10

30

40

19

沙坝乡

5

20

25

20

中塘乡

5

20

25

21

蓬东乡

5

10

15

22

白石乡

30

60

90

23

杉岭乡

5

19

24

24

太极乡

100

80

180

25

水田乡

5

15

20

26

白土乡

5

9

14

27

金洞乡

60

36

96

28

五里乡

60

30

90

29

水市乡

10

30

40

30

新华乡

5

25

30

合计

500

850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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