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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5-00667
  • 发文字号 黔江府通〔2015〕11号
  • 主题分类 交通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15-05-05
  • 发布日期 2015-05-0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新华大道南海城至马石角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新华大道南海城至马石角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黔江府通〔2015〕11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新华大道南海城至马石角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马石角人行天桥吊装工程顺利进行和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马石角人行天桥吊装工程施工期间对新华大道南海城(长征北路)至马石角(杨柳街)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及方式:2015年5月9日凌晨0时起至5月10日上午9时。其中,5月9日凌晨0时起至5月10日凌晨0时止,新华大道南海城(长征北路)至马石角(杨柳街)段临黔江中学侧实行临时双向通行,临人民小学侧封闭。5月10日凌晨0时至上午9时,全面封闭新华大道南海城(长征北路)至马石角(杨柳街)段,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二、临时交通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牌和本通告的规定,自觉服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指挥管理,绕道通行。

    三、对违反本《通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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