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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5-00701
  • 发文字号 黔江府发〔2015〕17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成文日期 2015-09-06
  • 发布日期 2015-09-06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

黔江府发〔2015〕17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5〕38号)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现就加强我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爱国卫生运动是党和政府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下,全区各级爱卫组织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卫生创建、改水改厕、饮用水安全、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当前,我区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运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形成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改变城乡卫生面貌,防控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是实施三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优秀旅游城市、实现两个核心目标、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切实抓好新时期的爱国卫生工作。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预防为主,牢固树立社会大卫生观念。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城乡环境“街面整洁、立面清爽、地下通畅、空气清新”总体要求,以“两城”同创为抓手,以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核心,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日益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着力改善城乡市容市貌,努力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城乡卫生面貌明显改善。到2017年,每年建设村社道路200公里,2020年完成全区所有行政村综合整治。到2020年,力争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率提高到80%;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受益农户超过70%;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覆盖到80%的乡镇,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85%;城镇公共厕所无旱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

    2.居民文明素质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到2020年,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90%和70%。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7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45%。

    3.卫生城镇创建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区),创建国家卫生镇1至2个、市级卫生乡镇街道不少于5个,区级卫生乡镇街道创建率达100%。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一是按照《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和市上的安排部署,从2015年起在全区深入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带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卫生厕所改建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整洁行动,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乡村保洁制度,乡镇配置专门的环卫人员与车辆,定期收运各居民点垃圾,全面推广“户集、村收、镇运、区域处理”模式。加大景区、建筑工地、农贸集市、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抓好占道摊点、乱搭乱建、噪声扰民、污水横流等突出问题的整改治理;监督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逐步完善“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二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从2015年8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城市道路改造、临街房屋立面整治、园林绿化建设、交通秩序整治、排水设施改造、城区扬尘治理、保洁能力建设、户外广告管理、市容秩序规范、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城市亮化水平提升、清洁能源推广使用等为重点整治内容,着力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有效消除城市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长效管理水平,明显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面貌,实现城市环境整洁有序、生态宜居。

    (二)加大卫生城镇创建与管理力度。把卫生城镇创建作为提高城镇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努力形成卫生计生、市政、城建、环保、交通、农业、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纳入卫生城镇创建工作重要内容,夯实卫生城镇创建基础,有效破解城镇卫生管理难题,推动城乡卫生一体化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创建目标和实施方案,扎实稳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乡镇和市级卫生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切实保证卫生城镇创建质量。开展明查暗访、加强技术指导、坚持长效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巩固卫生创建成果。

    (三)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水质常规指标检测能力,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城镇重点抓好输配水设施改造、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等工作。农村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建设跨村、跨乡镇连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统筹解决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

    (四)加快农村改厕步伐。结合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连片整治等工作,整合农业、环保、城镇、扶贫等项目资源,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加快全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鼓励建设三格式生态厕所和沼气池,加强对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力度,引导农民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庆市预防控制四害管理规定(修订)》赋予的相关责任,坚持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春秋季灭鼠、夏季灭蚊蝇蟑螂等专项防控活动和监测调查,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加强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整治病媒生物孳生地,防制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向农村延伸,帮助指导农户定期开展预防控制四害工作。要规范用药管理和用药技术,提高预防控制效果,减少环境污染。继续推进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市场化发展,规范服务行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逐步向正阳、舟白街道拓展,实现建成区公共外环境全覆盖。

    (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乱穿马路、乱贴乱画、乱扔垃圾、乱吐口痰等不文明行为。结合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卫生与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创建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热线电话等平台,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市民、学校志愿者,促进健康知识进单位、进社区、进村社、进家庭。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及全民健康素养养成为重点,不断提升群众健康素质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发挥控烟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开展烟草防控知识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干预力度,探索全面控烟有效方式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七)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推广工间操等健身活动。发挥各行业和体育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项目的群众性比赛活动,倡导群众终生锻炼,稳步提高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加大公共场所体育活动设施的建设力度,重点推进健康步道、主题公园、学校体育设施、群众健身活动中心等建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八)积极探索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要结合黔江三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为重点制定健康区、乡镇街道发展规划。推进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医院等健康场所建设,培植城市健康“细胞”,促成健康城市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爱国卫生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也是新时期造福人民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议事日程,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制度,要定期召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工作会议,建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委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要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各部门、各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等要有专门工作人员;强化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事机构能力建设,保障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爱国卫生工作经费,以确保爱国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营造氛围。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专题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设立曝光台等,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揭丑,逐步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市民素质;加强舆论引导,深入开展“全民动手治家园”、“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大手牵小手”、“美丽乡村齐共建”等宣传共建活动,积极调动群众参与,践行文明新风,努力改善城乡人居“软环境”,加快建设“美丽新黔江”。

    (三)部门协作。依法实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委员部门分工负责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和指导改善村镇人居环境工作;市政部门负责指导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及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公共卫生、疾病控制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对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爱区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其他委员部门要按照《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动爱国全区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四)严格考核。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畅通督促检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切实整改有关问题,提升社会满意度。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和单位,要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街道和单位,要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切实加强爱国卫生考核工作,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