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黔江区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2017〕11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黔江区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黔江区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
2017年黔江区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便群众出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2017年全区道路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保运输、保安全、保民生、保稳定”总体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依法持续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经营者权益,构建安全有序、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调整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毅任组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刘仪,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陈加旭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珂,区交委党组成员、区运管处处长张青华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信访办、区交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安监局、区司法局、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督查室、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打非办”)在区交委,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珂任主任,区交委党组成员、区运管处处长张青华,区公安局副局长郑清松,区市政园林局党组成员、市政监察支队支队长孙建华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区交委、区公安局、区市政园林局等单位抽调。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区上统一部署要求,参照区上组织模式,调整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负责辖区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一是三轮车非法营运。城区继续巩固整治成果,严格执行三轮车限时限停管理规定,坚决打击三轮车载客、残疾人三轮车从事客运;农村地区加强三轮车备案登记、教育引导、路检路查,严禁三轮车接送学生及从事非法营运。二是私人小客车非法营运。重点是农村长安车,突出国道、县道、通村公路、乡镇集镇、居民点等重点区域及学生放假、赶场天、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范围的重点整治。三是网络预约车非法营运。严禁未经许可运用网络技术从事道路运输,严禁网约车巡游揽客,严禁违规合乘。四是客货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客货运车辆乱停乱靠、超员超载、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企业、经营者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取缔“黑驾校”“黑培训点”“黑汽摩修理店”,治理规范不诚信经营、不文明服务等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手段。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拒绝参与道路运输非法违法活动,依靠群众力量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行动。二是强化治理源头。严格企业、经营者、从业人员和车辆准入,从源头上控制道路运输非法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取缔“三无”车辆、“黑驾校”、“黑维修店”。四是强化案件查办。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违法行为,探索运用无人机收集证据,对车辆符合销毁的一律予以销毁,对企业符合吊销经营资格的一律吊销,对人员符合取消从业资格的一律取消,不符合许可处罚的执行上限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从2017年3月开始,7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由区政府办负责,制定印发“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二是加强宣传引导。由区“打非办”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武陵都市报、黔江广播电视台、黔江公众信息网等传统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非法营运、非法维修、非法驾培的危害性和“打非治违”的必要性、重要性,争取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开展好宣传活动,采取街头宣讲、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形式扩大影响力。三是搞好调查摸底。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相关单位配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力量开展整治对象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掌握道路运输范围非法车辆、人员、组织、窝点情况,为专项整治行动奠定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0日至6月20日)。一是开展路面联合执法。从区交委、区公安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及相关乡镇街道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加强路面现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重罚声势。二是集中公开处置非法营运车辆。由区“打非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依法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集中公开处置,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教育震慑作用。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团伙及牵头组织人员。由区公安局负责,对组织团伙从事非法营运、聚众闹事、妨碍公务的组织者、牵头者及非法营运“保护伞”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四是从严抓好源头治理。区公安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各乡镇街道加强联合执法,坚决依法端掉非法生产、改装、拼装、销售运输车辆制售窝点。五是切实做好疏导稳控工作。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部门要积极履职,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积极做好就业指导,对特殊困难人员进行帮扶和救助,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配合做好“打非治违”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维稳工作。
(三)督查总结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一是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对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重点督查履职是否到位、目标是否完成、成效是否明显,并将督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二是由区“打非办”牵头,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制定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
五、责任分工
区交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牵头制订联合执法具体行动方案,组织联合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合理调配班线客运、农村客运、公交车、出租车等运力,保障群众正常出行,积极探索和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治理工作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区公安局:组织相关警力开展联合执法,对聚众闹事、妨碍公务的组织者和牵头者实施重点打击,对涉案重点人员依法采取司法措施,强化对非法营运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交通管控,完善交通禁停标志,对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三无”车辆一律实施查扣,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和电动三轮车等违法行为,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坚强的执法环境保障。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严格控制城市道路非规划地段占道停车、占道经营行为,保证道路设施完好、安全和畅通,协助查处人行道停放机动车待客违法违规行为。
区委宣传部:负责审查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方案,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监督,确保公平正义,不枉不纵,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区安监局:加强道路运输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安全监管指导,有效解决运输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经营能力。
区信访办:负责指导专项整治工作风险评估,制订风险化解应急预案,做好“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期间有关信访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负责电动三轮车生产监督管理,加大电动三轮车销售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组装、拼装、销售电动三轮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梳理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区残联: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进行正确引导和宣传教育,牵头做好残疾人稳定工作,做好残疾人代步车规范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非法营运的处置、就业、帮扶救助等工作。
区教委:开设安全乘车教育课,引导中小学学生拒乘非法营运车辆,建立学生乘车监管机制,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区民政局:对主动退出非法营运并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优先纳入低保范围,对确有特殊困难的,按有关政策给予救助支持。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有需求的主动退出非法营运的人员进行转岗培训,开展就业帮扶。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电动三轮车生产,销售市场偷税、漏税情况,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的跟踪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
各乡镇街道: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建立“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教育引导群众安全出行,发挥交通劝导站和基层干部作用,形成“打非治违”群防群治氛围。按照委托执法权限,对辖区道路运输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打击,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配合交通运管部门依法取缔“黑驾校”“ 黑汽摩维修店”,维护好辖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道路运输“打非治违”点多面广,关系民生,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级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认识,严格按照明确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人员专门抓,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配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司其职、属地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协作,搞好配合,形成合力,任何部门和乡镇街道都不得推诿扯皮,消极对待,特别是区交委、公安、市政、运管、交巡警等单位要发挥主力军作用,通过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解决好执法对接和整治盲区问题。
(三)强化工作纪律。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尊重事实依据,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人性执法。同时,要严肃查处公务人员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营运、利用职务之便占干股、索贿受贿、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区监察局要加强专项整治监督,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
(四)强化工作保障。“打非治违”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公安局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区财政局加强工作经费和执法装备保障,确保整治工作圆满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