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2017年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2017〕12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江区2017年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黔江区2017年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黔江区2017年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方案
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10部委《关于同意河北省阜城县等116个县(市、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的通知》(发改就业〔2016〕2640号)明确我区纳入为全国试点区县,并在返乡创业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创业就业政策、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能力等3个方面开展先行先试。按照市上工作部署,为确保试点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输入地与输出地发展联动、普惠性与扶持性政策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返乡创业人员开展多种样式的创业,增强创业带动就业的拉动力,加快培育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孵化基地。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组织全区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参加就业创业培训1900人次,扶持创业200人,带动就业1000人以上。新升规企业新增就业岗位100个。促进全区旅游业从业人数达到5000人以上,对就业总数的综合贡献率达到10%以上。建立区级创业项目库并实现在库项目800个以上,打造1个区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培育各类企业30家。全面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一照一码”。建设集电商企业孵化、人才培训、物流服务等一体的黔江区电商产业园。完成渝东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公共实训基地前期工作。完工投用水田乡返乡创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工作任务
(一)努力扩大就业创业规模
1.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创业。按照“孵化园+创业园”的模式,重点支持返乡人员入驻园区,围绕食品加工、现代农业、特色农产品等开展返乡创业,力争2017年整合打造1个区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培育各类企业30家,区级创业项目库在库项目突破800个。(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农委)
2.依托规模工业促进创业。依托卷烟及配套、农副产品加工、轻纺服装、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型材料等六大产业,鼓励六大产业中的重点企业向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开展生产性服务外包、发展配套型关联企业,引导形成“以大促小、以重扶微”的创业环境,力争新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就业岗位100个。(责任单位:区经信委)
3.依托旅游服务促进创业。促进全区旅游业从业人数达到5000人以上,对就业总数的综合贡献率达到10%以上。开展“农家宴”“渔家乐”“土家乐”技能培训,重点教授餐饮经营标准化、服务礼仪、家庭旅游客房服务、民族文化等实用技能,采取理论培训、技能实训和岗位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切实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技能服务水平,将农家乐、旅游景区从业人员以及餐饮、客服等从业人员列入培训范围,2017年计划培训各类旅游从业人员6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旅游局、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区职教中心)
4.依托乡村旅游促进创业。打造阿蓬江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带,建设一批农业观光示范园、农业产业基地,推出集成观光、休闲功能的农业旅游产品,引导返乡农民工开展旅游创业,为游客提供观赏田园风光、参与采摘劳作、体验乡村风情、休闲度假的全域乡村旅游。鼓励和扶持返乡劳动力积极开发西兰卡普、茶叶、牛肉、地牯牛、高山蔬菜等特色旅游商品。(责任单位:区农委、区旅游局、区商务局)
5.依托电商发展促进创业。培育发展电子商务带动返乡创业。构建完善区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改善农村电商交通、信息、产地集配、冷链等相关设施。采用“政府引导+政策叠加+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以正阳工业园区、渝东南创业孵化基地和黔江电商产业园为龙头,推进黔江微型企业电商产业园建设。鼓励新生代农民工电商创业,支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新兴商业模式,做大电商主体。将电子商务引入农业、物流、文化传媒等行业,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二)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将农民工等就业重点群体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象,返乡人员创办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政策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力争2017年回引农民工7000人,新增返乡创业200人,发放农民工贷款1000万元,吸纳带动就业1000人。(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7.加大财政补助力度。2017年预算安排300万元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严格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举办创业大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8.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施税收优惠,对纳税人月经营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限制类行业外,按政策规定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未满3年的,执行到期满。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对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的企业,经税务机关备案,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9.提升工商服务效能。全面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一照一码”。按照市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规定,放宽对经营场所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住所(经营场所)审查的相关要求。(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
(三)认真开展就业创业服务
10.开展创业技能培训。将“土家刺绣、生猪、食用菌栽培”纳入特色培训工种,引导培训机构围绕创业者需求开展培训。2017年计划开展家庭服务业培训200人,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1200人,农民工创业培训500人。(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1.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符合现行稳岗补贴政策的返乡创业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稳岗补贴。引导返乡创业企业加入市创业联盟农民工分盟,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能力不足、经验不足、资源不足等难题。(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2.优化创业氛围和环境。推介返乡创业企业产品,搭建产品推广展示平台。2017年举办各类创业大赛、创新创业成果展示及交流活动不少于3场。扎实推进返乡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工作,2017年计划巡查各类用人单位共200家。(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团区委、区科委)
(四)扎实推进试点项目
13.三磊渝东南黔江电商产业园项目。加快设备采购,推进业务培训工作,力争2017年上半年所有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商家入驻达60家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
14.渝东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公共实训基地项目。2017年9月前完成前期工作,力争2017年12月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5.水田乡返乡创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硬化产业路5公里,新建人行便道10公里。(责任单位:水田乡人民政府)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重点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积极争取市级部门在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和资金安排方面的支持,同时结合区情实际深入研究,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体系,增添工作措施,确保年度工作圆满完成。区人力社保局要切实履行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努力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研究,确保就业创业核心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工作衔接,及时了解市上工作动态,指导和配合各区级部门实施好试点任务。其他试点责任部门、乡镇要密切配合,分块推进重点任务,通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落实财税优惠支持政策、提供优质创业就业服务促进我区就业创业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同时,要做好试点工作的阶段性评估,按季度反馈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下阶段工作安排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