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黔江区政银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黔江府办发〔2017〕24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黔江区政银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构建政府组织协调引导、金融机构改革创新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发展的新型政银企关系,完善实体经济融资对接长效机制,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黔江区政银企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成员
总召集人:刘 毅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何泽洪 区政府副区长
黎 勇 区政府区长助理
成 员:杨庆祥 区政府金融办主任
滕旭荣 区发改委主任
任天银 区财政局局长
谭华祥 区经信委主任
杨泽迁 区农委主任
杨正义 区商务局局长
樊统禄 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庞 莉 区招商办主任
龚节华 区法院副院长
简朝恩 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李 滔 人行黔江中心支行行长
任红忠 黔江银监分局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区政府金融办,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庆祥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金融业发展工作,研究提出金融业发展的工作思路。
(二)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解决银行与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或副召集人主持。
(二)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定。
(三)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可邀请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
(四)联席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分工负责、充分协商、会议决定的原则审议事项。
(五)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按照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确定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牵头组织推动,相关成员单位参与配合,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联席会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统一认识,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政银企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