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黔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黔江府办〔2017〕67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黔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工作,加快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调整黔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刘 毅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总召集人:刘 仪 区政府党组成员
谢承刚 区政府副区长
召 集 人:张 珂 区政府办副主任
滕旭荣 区发改委主任
陈煦阳 人行黔江中心支行副行长
熊 胜 黔江工商分局副局长
成 员:张亚洲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庄咏梅 区文明办主任
胡 江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主任
杨庆祥 区政府金融办主任
王明照 区财政局副局长
余继勤 区经信委副主任
李 建 区教委副主任
蔡红武 区科委副主任
何仁军 区城乡建委主任
刘 毅 区交委副主任
代 宗 区农委副主任
陶 辉 区商务局副局长
潘桂芳 区公安局副局长
冉俊章 区民政局调研员
宋 超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江娜 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杨 集 区国土房管局党组成员
李 勇 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陈 林 区规划局副局长
金玉洪 区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兰才进 区水务局副局长
高续进 区文化委副主任
殷 明 区卫计委副主任
施方林 区审计局副局长
童 强 区地税局副局长
陈善兵 区质监局副局长
帅仕波 区安监局副局长
徐 普 黔江食药监分局副局长
冉景贵 区统计局副局长
田云华 区旅游局副局长
高辅江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陈爱国 区法院副院长
许 元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罗 晓 区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刘晓波 区国税局总会计师
覃宪忠 黔江银监分局副局长
陈召胜 区林业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在区政府领导下,联席会议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开区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二)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
(三)专题研究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
(五)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六)协调推进社会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由滕旭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孟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黔江工商分局、人行黔江中心支行为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接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联席会议决策的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并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相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统一认识,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