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府发〔2018〕3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重庆市黔江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布重庆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年版)的通知》(渝府发〔2017〕37号)精神,我区研究制定了《重庆市黔江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年版)》且已经四届区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保留的56项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予以公布,请严格执行动态调整、严格执行清单管理、严格执行监管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8日
重庆市黔江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017年版)
序号 |
中介服事项名称 |
涉及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收费类别 |
备注 |
1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区发展改革委 |
具有工程咨询相应资质的机构 |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第十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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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天然气经营许可 |
区经济信息委 |
具有燃气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167号)第五条 《重庆市城镇天然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修订本)》(渝经信发〔2016〕106号)第五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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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校资产清算报告编制 |
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变更许可(地址、举办者、名称变更),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终止许可,民办学校层次、类别变更许可 |
区教委 |
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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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许可,结合民用建筑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许可,补建人防工程和设施许可 |
区城乡建委(区民防办) |
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90号)第四条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第四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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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许可,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程建设项目许可,区、县级疏散基地建设项目许可 |
区城乡建委(区民防办) |
具有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民防空防护设施设计甲级资质或重庆市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民防空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资质的机构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18号)第十九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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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 |
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许可,结合民用建筑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许可,补建人防工程和设施许可 |
区城乡建委(区民防办) |
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 |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324号)第七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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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人防工程资产评估报告 |
人防资产报损、报废、拆除许可,人防工程和设施拆除、损毁许可 |
区城乡建委(区民防办) |
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 |
《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第二十八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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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建设工程施工报建 |
区城乡建委(区民防办)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7部门令2003年第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令2013年第23号修改)第八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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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筑防雷设计评价 |
建设工程施工报建 |
区城乡建委(区民防办) |
市气象局公布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 |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中国气象局等11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通知》(气发﹝2016﹞7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57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17﹞21号)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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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人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编制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审批 |
区城乡建委(区民防办)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 |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十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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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必要时) |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安全许可 |
区交委 |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核定的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9号)第七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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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拖带作业安全评估报告 |
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许可 |
区交委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9号)第十一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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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必要时) |
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危及安全活动审批 |
区交委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5号)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9号)第七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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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船员基本安全培训或船员适任培训 |
船员注册及服务簿签发,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区交委 |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的船员培训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9号)第二十二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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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 |
县内客运业户开业、增项,县内包车运力主体变更,县内包车运力延续经营,县内包车运力新增,县内、县际毗邻客运线路主体变更,县内、县际毗邻客运线路延续经营,县内、县际毗邻客运线路新增,县内、县际毗邻客运线路变更 |
区交委 |
具备相应资质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十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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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拖拉机安全检验 |
拖拉机行驶证 |
区农委 |
拖拉机安全检测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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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两年的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表 |
拍卖企业分公司设立审批 |
区商务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第十二条 《重庆市拍卖业管理规定》(渝规审发〔2005〕13号)第十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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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
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 |
区商务局 |
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
《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第九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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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区公安局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
政府指导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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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消防设施检测 |
消防验收 |
区公安局 |
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 《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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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设立全区性社会团体及注册资金变更验资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及修改章程核准 |
区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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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注册资金变更验资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及修改章程核准 |
区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8号)第六条、第十二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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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 |
区人力社保局 |
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八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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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验资报告 |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
区人力社保局 |
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 |
《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223号)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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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验资报告 |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
区人力社保局 |
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 |
《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渝人社〔2014〕415号)第五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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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土地复垦方案或土地复垦报告表编制 |
临时用地(含矿山用地和重点项目用地)审批 |
区国土房管局 |
具有土地规划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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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不动产面积测绘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批 |
区国土房管局 |
具有不动产面积测绘资质的单位 |
《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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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流转用地范围勘测定界 |
四荒土地使用权流转审批 |
区国土房管局 |
具备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的测绘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第十六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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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房地合一宗地图编制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区国土房管局 |
具有不动产测绘资质的机构 |
《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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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报告书(变更)编制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区国土房管局 |
具有不动产测绘资质的机构 |
《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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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采矿权价值评估报告编制 |
矿产资源采矿权转让审批 |
区国土房管局 |
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机构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第十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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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区环保局 |
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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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辐射监测 |
辐射安全许可 |
区环保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或放辐射技术服务机构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第二十四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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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规划核实测量(基础竣工核实测量、工程竣工核实测量) |
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区规划局 |
具有规划测量资质的测绘机构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二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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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规划核实测量(规划放线测量)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区规划局 |
具有规划测量资质的测绘机构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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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建设工程施工图总平面图现场公示牌制作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区规划局 |
具有规划编制资质的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七十二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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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区规划局 |
具有房屋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机构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四条 |
市场调节价 |
城镇房屋危房改造提供 |
38 |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区规划局 |
具备城市规划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咨询(市政交通类)乙级资质的机构;专门从事交通规划研究的专业机构承担交通影响评价工作需具备城市规划设计丙级以上资质 |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9号)附录3第六条 |
市场调节价 |
区内重大建设项目提供 |
39 |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区水务局 |
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 《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条 《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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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拟修建水库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或工程建设方案)编制、咨询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单位修建水库审批 |
区水务局 |
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 《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条 《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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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验资报告 |
跨省、市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核(初审) |
区文化委 |
会计事务所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3号)第九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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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审批持证机构出具的制作资金落实证明 |
电视剧制作许可(乙种)核发(初审) |
区文化委 |
会计师事务所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34号)第十五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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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
区卫生计生委 |
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政府指导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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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竣工验收审查 |
区卫生计生委 |
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政府指导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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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设计(验收)评价报告 |
新改扩建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 |
区卫生计生委 |
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第二十三条 |
政府指导价 |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提供 |
46 |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编制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
区卫生计生委 |
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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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编制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 |
区卫生计生委 |
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 |
《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7号)第二十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卫监督发〔2009〕110号)第五条、第十四条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国卫监督发〔2014〕36号)第十条、第十一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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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设备性能检测报告编制 |
放射诊疗许可 |
区卫生计生委 |
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181—2006)6.5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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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辐射工作场所检测报告编制 |
放射诊疗许可 |
区卫生计生委 |
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181—2006)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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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编制 |
放射诊疗许可 |
区卫生计生委 |
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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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 |
放射诊疗许可 |
区卫生计生委 |
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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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设置医疗机构及执业申请人注册资金证明 |
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
区卫生计生委 |
市内各银行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第十五条 |
市场调节价 |
除申办个体诊所外的医疗机构提供(部分适用) |
53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人资产评估报告编制 |
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
区卫生计生委 |
会计师事务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第二十五条 |
市场调节价 |
除申办个体诊所外的医疗机构提供(部分适用) |
54 |
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
宗教教职人员担任、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备案 |
区民宗委 |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
《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4号)第九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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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安全评价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
区安监局 |
乙级及以上安全评价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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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检验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区质监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第二十一条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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