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黔江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1-26 来源:

黔江府发〔2018〕4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黔江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黔江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3日     

黔江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进一步提升全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5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科学划定。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和重要农产品自给保障水平,以市下达我区“两区”划定任务为依据,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以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安全、保生态环境为底线,统筹兼顾局部和整体、当前和长远利益,科学合理划定全区水稻、玉米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落实到田头地块。

——完善机制、建管结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稳定水稻、玉米和油菜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确保“两区”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三)主要目标。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24万亩“两区”地块的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其中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24万亩(水稻12.5万亩、玉米11.5万亩),划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8.5万亩(油菜籽8.5万亩,与水稻生产功能区重叠)。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全区主要粮食品种和油菜籽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产业安全显著增强。

二、科学合理划定“两区”

(四)科学确定划定标准。“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浅丘平坝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深丘低山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亩;农田排灌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水稻、玉米和油菜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加强与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效衔接,不得将城乡规划确定的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和城镇发展备用地划入“两区”,禁止将受污染耕地等不适宜耕种的地块划入“两区”。

(五)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根据全区“两区”划定任务和各乡镇街道现有耕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各乡镇街道水稻、玉米和油菜籽种植面积等因素,综合考虑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明确各乡镇街道的具体目标任务(详见附件)。“两区”划定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基础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将划定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村、组、户、地块。

(六)以乡镇为基础精准落地。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产业发展、城乡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按照统一标准和分解下达的“两区”划定任务,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明确“两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

(七)审核和汇总划定成果。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要及时组织开展“两区”划定成果的核查验收工作,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情况报区政府审定后报市级相关部门。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要建立“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形成全区“两区”布局“一张图”。

三、大力推进“两区”建设

(八)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积极推进“两区”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生态综合治理。大力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采取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等措施,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和耕地基础地力。加强“两区”范围内的骨干水利工程和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五小水利”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

(九)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大“两区”范围内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优化支持方向和领域,使其成为“两区”建设的骨干力量。以“两区”为平台,重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重点培育“两区”范围内农机合作社、植保专业队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病虫防控作业的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力度,提升“两区”范围内农业全产业链的标准化、现代化、规模化生产能力。引导和支持“两区”范围内经营主体根据市场需要,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产销对接。

(十)突出服务综合配套。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着力深化“两区”范围内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技推广和服务能力,加快农业绿色环保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速度。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运转通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生产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配送等环节的有效衔接,提高物流配套服务水平。推广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

(十一)统筹调整粮经种植结构。按照稳粮优经的思路,加快构建粮经协调发展的种植结构。粮食作物要以“两区”为重点,稳定水稻生产,确保口粮绝对安全,依托“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大力发展优质稻、青贮和鲜食玉米、优质油菜籽等特色效益粮油作物,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单产水平。同时要适度调减低效粮食种植面积,大力发展高效蔬菜、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合理调整粮经比例,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业品种品质品牌建设,提升“两区”的粮油优质品率,实现农民稳定增收,促进农业增效。

四、切实强化“两区”监管

(十二)依法保护“两区”。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完善“两区”保护责任落实和相关制度,将宝贵的水土资源保护起来。严格“两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两区”范围内的耕地原则上不得占用,因重大项目建设确需占用的,应严格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履行手续、落实补偿措施,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两区”面积不减少。

(十三)落实管护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两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督促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加强“两区”管护制度建设,依法依规推进“两区”管护工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各地“两区”管护情况作为分配有关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重要因素。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模式,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等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

(十四)加强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要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两区”监测监管体系,定期对“两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等进行动态监测,深入分析相关情况,实行精细化管理,及时更新“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放“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接口,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十五)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相关工作纳入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区级有关部门对标任务,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考评,对工作推进扎实的予以通报表扬,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加大对“两区”的政策支持

(十六)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现有的高标准农田(包括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要积极向“两区”倾斜。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积极探索“两区”建设投融资机制,吸引商业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加快“两区”建设步伐。

(十七)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市级财政项目资金,加大区级财政投入,确保“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资金落实到位。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支持“两区”产业发展。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率先在“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粮油奖励资金重点投入“两区”,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等优先安排在“两区”范围实施。粮油生产扶持政策要向“两区”倾斜。

(十八)创新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在符合条件的“两区”范围内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加大信贷支持。完善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联动机制,深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优先在“两区”范围内探索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试点。探索“保险+期货”“保险+信贷”等金融保险融合创新,推动“两区”农业保险全覆盖,健全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六、强化组织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建立由分管副区长牵头,区农委(农综办)、区国土房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委、区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统计局、区林业局、区政府法制办、区金融办、人行黔江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区气象局等部门参加的“两区”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区“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将其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粮食安全和稳定食用油有效供给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二十)明确部门分工。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区农委要指导各乡镇街道制定“两区”划定规划,会同区国土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制定“两区”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区国土房管局要会同区农委完成“两区”划定的上图入库工作,制定激励“两区”建设的用地政策,统筹项目资金集中投入“两区”建设。区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统筹和融合,优化使用方向,扎实开展支农资金分配管理改革,建立健全“两区”建设的支农项目资金保障机制。区金融办、人行黔江中心支行、银监分局要创新和完善“两区”建设金融支持政策。

(二十一)落实地方责任。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责任书,确保“两区”划得准、建得好、管得住。各乡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域内“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负总责,要建立由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两区”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8年1月底前编制完成“两区”划定工作方案,2018年全面开展、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两区”划定工作。要按照统一标准做好“两区”划定数据的测绘和搜集,开展上图入库、建档立册、成果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切实做好划定后的“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

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由各乡镇街道每季度末向区农委报送“两区”划定地块图斑、数据汇总及划定完成情况,并抄报区国土房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会同区国土房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按要求报送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附件:黔江区“两区”划定和建设任务表


附 件

黔江区“两区”划定和建设任务表

单位:亩

序号

乡镇街道

“两区”

面积

粮食生产功能区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水稻

玉米

油菜籽(与水稻生产功能区重叠)

1

城东街道

2500

1500

1000

1000

2

城南街道

5000

4000

1000

2000

3

城西街道

2500

1000

1500

2000

4

舟白街道

6500

4500

2000

4000

5

正阳街道

3000

2000

1000

1000

6

冯家街道

10500

4500

6000

3000

7

小南海镇

7000

3500

3500

5000

8

邻鄂镇

6500

4500

2000

1000

9

阿蓬江镇

18000

3000

15000

4000

10

石会镇

14000

9000

5000

3000

11

黑溪镇

18000

10000

8000

5000

12

黄溪镇

10000

5500

4500

3000

13

黎水镇

10000

5000

5000

2000

14

金溪镇

8000

4500

3500

3000

15

马喇镇

10000

6500

3500

3000

16

濯水镇

10000

3000

7000

1500

17

石家镇

8500

4500

4000

3000

18

, 鹅池镇

7500

4500

3000

5000

19

中塘乡

8500

5500

3000

5500

20

蓬东乡

3000

1000

2000

500

21

沙坝乡

6000

4000

2000

5000

22

白石乡

12000

7000

5000

3000

23

杉岭乡

6000

4000

2000

2500

24

太极乡

8500

4500

4000

2000

25

水田乡

2500

500

2000

2000

26

白土乡

5000

2000

3000

2000

27

金洞乡

10000

4000

6000

4500

28

五里乡

7500

4500

3000

2000

29

水市乡

7000

3500

3500

2000

30

新华乡

6500

3500

3000

2500

合    计

240000

125000

115000

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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